24岁的我,爱上8岁孩子的妈这一广告语“含无法证实的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哪些医药广告不能登、不能播、不可信?昨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广告监督管理的规定,首次向社会发布第1号广告警示,曝光了9种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的虚假违法广告。
这些广告经常见到。我们刊登全部警示公告内容,供市民参考。
【药品广告】
乙肝灵胶囊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中广告语:对预防肝脏组织结缔,防止肝纤维化、肝硬化有较好作用,分别针对乙型病毒性肝炎进行特效治疗,消灭病毒、调节免疫功能……著名专家联合推荐……首创中外医学史上“核苷定位”核心技术……乙肝灵胶囊治疗乙肝总有效率高达94.5%。
违法事实:1.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
2.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
3.利用专家、医疗学术机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4.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5.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
杜仲降压片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贵州百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中广告语:广西南宁利康美容院老板张阿姨,服用11个月……广东第一军医大学南方医院史美丰教授……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论证,高血压引起的中风、偏瘫、死亡不再发生……无毒副作用……终身不反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注:是药三分毒,没有哪一种药敢说是无毒副作用的,都会有服用的禁忌人群。)
违法事实:1.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
2.利用学术机构、患者、专家、医生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3.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补肾填精丸(二十六位帝皇牌)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中广告语:服用二十六位帝皇补肾填精丸两个疗程,面色红润,记忆力提高……服用二十六位帝皇补肾填精丸三个疗程,精子生成,精子充盈……
违法事实:广告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范围,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