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HK.2628,下简称“中国人寿”)在香港发布公告称,该公司10日的董事会批准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下称“股权激励方案”)。
受此消息刺激,中国人寿当日H股股价开盘于17.06港元,报收于17.84港元,全天升幅达4.21%。
这是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后,中国人寿拉开了大型国企股权激励计划大幕。
A股激励计划
中国人寿虽然目前在境外发行,但这次股权激励是基于即将在A股发行股份的方案——有消息称中国人寿正式向证监会提交A股发行申请,计划最多发行15亿股A股,估计发行价为16元/股,集资240亿元,中信证券(15.9,-0.20,-1.24%)与中银国际为主承销商。
据中国人寿公告中对“股权激励方案”的披露,该方案的有效期为十年,禁售期为3年,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对象包括三类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一定职级以上的管理骨干等在岗员工;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业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和其他人员。”
在此之前的一个公开场合,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曾经透露,中国人寿将推出可能覆盖营销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因此,可以看到此次“股权激励方案”涉及的激励对象相对宽泛。
但前述人士透露,针对营销员的股权激励在短期内恐难成行,主要是因为目前保险业内对于营销员的角色定位至今没有给出明确的表述,这将直接导致对他们执行股权计划的困难。
按照“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份的总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首次授予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0.5%。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累计获得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这些要求与国资委和财政部不久前联合发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完全符合。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规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激励对象自愿出资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其中激励对象的自愿出资额为其本人上年度薪酬的10%;而每年提取的激励基金则按照不超过当年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净利润中较低的一个的10%来计算。
“公司规定所有参与者必须出资,但尚未确定员工持股的买入价,如果参考H股股价的话,还是挺高的,也有一定的风险。而激励对象中自愿出资的人数比例如果低于40%,这个计划就不能执行了。”中国人寿一内部人士有些担心地对记者说。
按照中国人寿2005年报中的数据,2005年中国人寿全年收入982.12亿元(人民币,下同),较2004年增长27.87%,净利润93.06亿元,同比增长29.8%。也就是说,将有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会用于充实公司的激励基金。
“这也看出中国人寿董事会对长期激励的重视程度。”中国人寿内部一位人士认为。随着保险业的逐步对外开放,来自中外合资寿险公司以及即将开放的外资寿险公司的竞争压力,已经明显让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在这位人士看来,此次中国人寿激励计划的宣布,“无疑是鼓舞上下士气的一大有效措施”。
在操作方式上,此次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将委托信托机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东转让及其它合法方式,购入本公司股份。
“这种采用信托方式发放限制性股票进行长期激励,在国内上市公司中,率先采用的是万科公司。”上海荣正咨询合伙人马飞告诉记者。而记者了解到,万科的激励模式,曾是国资委的有关人士颇为肯定的。
中国人寿方面有关人士表示,虽然临时股东大会已经批准了该方案,但最后能否实施,仍需与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并获得他们的批准。
“从流程上来讲,首要的是保监会、证监会,之后是财政部。”中国人寿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我们还是比较支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尝试合理的长期激励计划的。”中国保监会一位人士表示——今年6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保险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探索规范的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