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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将索赔金额降为1元,报社加为被诉对象


[      更新时间:2006/8/31  ]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30日23时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该公司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个人资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作为被诉对象。

  鸿富锦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证实,该公司高层是在30日下午作出上述决定的。但还没有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一些具体手续尚未办理,要实现解封还有程序要走。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作出这个决定,是希望媒体不要将注意力放在赔偿金额上,而是关注事实本身。该公司提起诉讼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权益,但现在公众关注的焦点似乎放在了诉讼金额上。

  作为本案被告人之一的《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同样证实了这一点。他说,30日下午,鸿富锦公司有关人员曾与他进行了沟通,这是财产被冻结以来第一次“良性互动”,他没有想到对方行动“会这么快”。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报道。鸿富锦公司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索赔3000万元,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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