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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明打七折细算近九折


[  深圳商报    更新时间:2005/4/29  ]    



  商品标明打七折细算下来近九折


  昨天上午,记者随市物价检查所检查我市节前市场价格情况时发现,部分大型商场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甚至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等形式吸引消费者。


  九成服装未标价


  在金田路附近一家大型商场,记者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9成以上的服装专柜竟然都只有一两张标价签充门面,有的甚至一张标价签都没有。


  在法国卡奥莱仕专柜,除了领带上摆着一张由物价部门监制的298元标价签外,其他服装商品均没有明码标价。销售人员拿出一叠标价签,称刚刚搬家,还没来得及摆出来。在雅涛专卖店,从288元的裤子到438元的T恤,再到3800元的西装,所有商品要么只有商家手写的纸牌,要么是塞在衣兜或裤兜里的厂家自制标价签。对此,销售人员先是称她们从来就没有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随后又改口说自己是新来的,不太清楚。


  商场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该商场正在装修,要赶在五一节前将全部货品调整到位,工作中难免出现失误。


  根据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公开标示商品价格,且应做到标价签项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违反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七折”促销实为八九折


  在一家商场百丽专柜,记者发现部分款式女鞋打着“七折”促销广告。执法人员随手拿起一只棕色女鞋,贴在鞋底的标价签显示:“原价339元,现价288元。”细心的执法人员拿来计算器当场计算:七折后应为237元,与标称的“折后价”相差51元,288元实际上只是八五折。该柜台销售人员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涉嫌虚假折扣的女鞋不只这一双。原价349元七折后应为244元,标价有的八折279元,有的甚至仅九折314元。存在类似问题的不同款式、颜色女鞋多达15双。


  根据禁止价格欺诈有关规定,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违反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数码产品涉嫌虚构原价


  在罗湖区某大型超市内,罗湖物检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里经销的部分数码产品涉嫌虚构原价。根据禁止价格欺诈有关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这里出售的松下FX7的数码相机,标称现价3598元,原价4280元。执法人员检查进货单发现,其最近一次的价格为3月18日标价3880元。松下FX2也存在类似情况,该款机标明原价3380元现价2898元。经查,3380元是2月13日的标价,最近一次的标价应该是3月28日3080元。


  市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很多消费者到商场购物,通常看到优惠商品就抢着掏钱购买,却很少有人认真算一下折扣优惠中是否有“猫腻”,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

  执法人员在一家商场女鞋专柜检查。

  明打七折,实为八九折。

  深圳商报记者肖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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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部门发布温馨提示
  节日消费多留个心眼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市工商局(物价局)12315/12358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节日期间多留个心眼儿,提防消费陷阱。

  就餐不舒服勿忘保留发票

  随着天气逐渐转热,消费者五一期间到饭店就餐时,应留心服务场所的卫生状况,如果就餐后出现拉肚子、食物中毒等情况,务必保留发票、服务小票等相关证据,以便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诉、举报。

  大宗购物当心隐含条款

  五一期间,对于商家此起彼伏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应保持清醒头脑,理智消费。尤其是在购买大宗家电时,一要货比三家,选购适合自己所需的商品;二要注意商家促销广告宣传的内容,仔细询问是否另有隐含条款;三要问清商家和厂家的“三包”承诺;四是购物后务必保留好购物凭证。

  今年五一期间,市工商局(物价局)12315/12358申诉举报中心热线照常开通,其中上午9时到12时、下午2时到6时为人工服务,其他时间,消费者可以选择留言录音和电话传真进行申诉举报。(肖健 邱文 刘燕 梅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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