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管理 >> 人力资源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  21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5/4/29  ]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体制

公司要在行政部门设立法务室;或直属总经理领导,作为总经理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公司视情况可设立专职律师或聘请兼了律师,亦可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咨询机构。

三.法务管理原则

公司依法治理企业,以法律、法规、制度管理公司。

公司法务部门从法律角度为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手段提供法律依据。发挥监督职能,防止公司生产、计划、物资、供销、运输、财务、劳工、纳税、融资等方面偏离国家法律轨道。

公司建立律师审查制。凡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决定、文本和合同,均须由律师事先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或见证书。

法律顾问可对其职责履行负有连带责任。

四.法务管理

公司应制定普及法律知识的规划,由法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公司全员法律知识培训教育。

公司法务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公司法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解答员工提出的法律问题。

公司法务部门应与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及时掌握法律信息支态,为公司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公司为法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法律诉讼提供专项工作经费。

五.法律顾问人员

按国家规定,法律顾问须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在国家主管部门注册。

法务人员须忠于职守和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活动,保守企业秘密。

法务人员自觉更新知识,了解相关法律信息,以较高专业水平,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对法务人员作过失、不力行为,公司按处罚规则予以处罚。严重的通报主管部门取消其执业资格,或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颁行。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对外接待办法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宽带薪酬:从奇想到科学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