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现货市场生产经营的风险是期货市场的两大功能之一,而风险规避却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因此,如何理解、定位、运作以及保护现货商的套期保值活动,对期货市场的建设与理性发展以及功能的有效发挥至关重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现货商(特别是进入期货市场不久的现货商)对套期保值交易的理解非常模糊,甚至存在较大的误差。而业界有关方面在进行投资教育时做得也不够好,如在宣传时经常说某个现货商通过套期保值交易在期货市场里赚了多少钱,这其实是一种误导。这是因为,理论上,套期保值交易只是对利润(或风险)的锁定,是用一个市场(期货市场)的赢利(或亏损),去抵消另一市场(现货市场)的亏损(或赢利),这种交易是一种保护、保证行为,而单纯看在期货市场里的赚或亏,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现货商在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时期货头寸赚钱了,那其现货头寸一定是亏损了,否则就不是什么套期保值交易,而是纯粹的期货市场投机,或是期现套利交易。如果非要说通过套期保值交易赚钱了,那是因为入市时机及期货合约选择得好,是其套期保值交易过程中期货、现货的价差变化所带来的结果(基差变动有利于该套保交易),但这种赢利往往是有限的。
渤海期货研发部主管潘飞认为,相关方面(特别是期货市场外部)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本质与内涵的解读存在着许多偏差,其带来的消极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这是因为,它不仅限制了正常的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如农发行就不允许在该行贷款的粮棉企业进入期货市场),给想进入期货市场避险的企业带来重重障碍和压力,而且还影响着期货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在客观条件上制约着期货市场的长远发展,因为没有套期保值企业的大量参与,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就缺乏重要保证。不论是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如果哪一个商品期货市场没有大量现货商的长期参与,或者这些现货商的利益没能得到合理的保护,那么,这一品种期货市场就不会有竞争力和生命力。
的确,大量的套期保值交易不仅仅是现货企业经营风险的规避问题,而且对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有效发挥影响重大。
在相对长一些的同一市场周期内,由于相同市场因素的影响,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波动方向是一致的,而其波动幅度也相近。在理论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是不需要实物交割的,因为期货交割制度的有效实施保证了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月份的趋合。所以,套期保值计划到期时,现货商在完成现货交易的同时,对期货头寸平仓了结就可以了。现货商在期货市场进行实物交割,其实就是期货和现货的套利行为。大通期货投资总监王晨认为,从目前情况看,现货商进行实物交割的原因有三个:一是未能正确认识和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而是把期货市场作为一个现货销售渠道(当然,这也是现货市场前几年发育不完善所致);二是有意识的期现套利行为(防止企业期货账户上的亏损——尽管在现货市场卖出同样可以冲抵这部分亏损);三是因种种原因,为保证交易头寸少受损失而被迫在期货市场进行实物交割。这里,前两种现象是需要改变的,因为它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交割、运输成本),而且还浪费社会资源,影响期货市场效率。如果这两个现象改变了,同时在制度建设及管理上限制第三种现象的发生,那么该品种期货市场就会进入一个相对理想的状态。因此,尽量降低交割成本、放开交割的终极目的,并不是鼓励交割,相反却是通过促进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来减少交割的发生。提升“逼仓”成本(大量交割现货的资金成本、未来价格波动风险及大量运输成本等),就会减少迫使对方进行实物交割现象的发生。这次,大商所玉米期货的设计原则就体现了这样的思想,因此,市场人士非常看好玉米期货的未来。
“我们也不能一味指责套利(交割)行为的发生。”三力期货副总经理郭涛对记者说,以前,有时候由于交割月期现价格不能很好地聚合,使原计划套期保值者不能实现套期保值效果而被迫进行套利交易,产生这种情况也与国内期货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的客观性和历史局限性有关。因此,套利行为在过去对期货市场的理性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当然,随着国内期货市场健康良性的发展,大量交割的现象将会逐渐消失,而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及规避风险的功能将会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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