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本法》立法已至关键阶段
5月20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北京一处论坛上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完成《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实现两税合并,是财政部目前的一个重要工作。
“我们正在收尾阶段,会尽快提交全国人大。”王建凡说,该法将于8月份迎来初审。
王建凡说,将要初审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意义远不止限于内外资企业税收合并,它对于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弥补东部和中西部之间的差距,有重要意义。
“由全国人大负责、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等四个部委合作参与起草的《税收基本法》的立法工作已经到了关键阶段,将尽快提交全国人大。”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5月19日则在北京大学举办的税法高级论坛上说。
丛明告诉记者,该法作为基本大法,其出台对我国整个税法立法、司法环境改善都具有深刻意义。
目前,在中国的22个税种中,只有3个税种是通过法律形式确立的,而在税法的立法体系中,其他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共有2500多件。
“这个比例太失调了。”丛明说,法律分量过轻导致了目前税法立法环节不健全,特别是由此而产生的人大对法律的监督乏力。随意减免税和越权减免税、有法不依等问题日益突出。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定税收基本法是一个紧迫的任务。但她同时认为,该法“更多的意义在于为整个税法体系提供一种精神和纲领、原则”。
不过丛明认为,税收法律调整程序复杂,“涉及技术原因,专业人才缺乏,所以,‘两税合并’要通过复杂的法律程序,真正出台仍需要很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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