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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养足球 烧钱何时休:“豪门”俱乐部开支亿元


[  南方人物周刊    更新时间:2006/7/12  ]    ★★★
     “‘公款足球’的大规模出现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一种足球领域的腐败现象,国有资产应该早日退出中国足球。”这是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金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的激愤之言。

    中国足球的冬天……

    世界杯鏖战的硝烟刚刚散去,围绕中国足球的反思多了起来,特别是关于国有企业是否应该退出足球领域的争论更是日益激烈。近日,本报记者辗转上海、济南、西安、成都、北京、大连等地,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常金月这一不无激愤的论断代表了不少支持国企退出足球者的共同看法。他们认为,国企投资足球,带来的不良后果一是哄抬物价,提高中国足球运作成本;二是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国企“烧钱”不心疼?

    也许说“腐败”更像是道德判断,但说“烧钱”却有足够的事实支撑。

    从1994年推出的甲A到现在的中超,国有资本背景的俱乐部一直占据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主导地位,虽然目前国有资本背景俱乐部在数量上已不占优势,但像山东鲁能泰山队、上海申花SVA文广俱乐部队、天津泰达队、北京现代队等成绩较好的球队,其“东家”均是财大气粗的国企,而其投入力度也是一些私营企业所无法比拟的。

    1997年,原公安部所属企业前卫寰岛开创了国企“烧钱足球”之始,以明显偏离正常性价比的价格吸引国脚转会,斥巨资引进了大牌球员和教练;随后的1998赛季,前卫寰岛队又以235万元的创纪录价格买下了彭伟国、以200万元买下符宾。从1999年到2003年,中国足球选手迎来了暴富时代,到了1999赛季,个别球员的收入已经超过了300万元,这只是年薪和奖金两项的收入,还不算球员转会的所谓“签字费”。2002年,上海中远队分别以950万元与900万元的天价转会费从上海申花队“挖”到了祁宏和申思,这两人的年薪都超过了350万元;2003年,上海申花以1000万元从辽宁队引进了张玉宁,后者第一年年薪就达到了300万元。

    一些国企足球俱乐部由于决策错误,使国有资产白白流失:2002年,急于用人的辽宁足球俱乐部在没有任何考察的情况下,与一个叫泰瑞克的土耳其球员签署了工作合同,月薪高达2.5万美元,但是后来发现该外援是“水货”,将其弃用。2004年,泰瑞克向国际足联状告辽足拖欠其三年的工资,总计90万美元。国际足联作出最终裁定,判定辽足必须支付其三个月工资7.5万美金。2006年2月,国际体育法庭裁决上海申花俱乐部赔给被其解聘的塞黑外援佩特科维奇100万美元,申花不得不将这笔中国足球界有史以来所遭受的最大赔款如数汇出……

    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金月说:“现在中国足球的发展,我看就是‘烧钱’,一个比一个烧得多。问一句为什么?全是国有资产,根本不用负责。没有责任,那么投资的主体也就无法明确,又谈什么健康发展呢?”

    2004年3月5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常金月向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推进赛事改革,保护国有资产》的议案。议案中说:“职业体育赛事,特别是足球、篮球等高风险行业,国外一般不允许国有资本的介入,而中国却有上百亿国有资本投入。事实证明,这些投资是无效的,不仅导致假球、黑哨等丑恶现象发生,同时,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他建议,“除国家队外,禁止国有资产投入中国足球。”

    国企足球俱乐部表示反对

    对于“国企退出足球”一说,一些人士尤其是国企足球俱乐部的负责人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足球在中国深受老百姓欢迎,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应肯定和保护他们投资足球的积极性。他们同时表示,国资投资足球,必须加强财务监管,做到理性投资。

    山东鲁能俱乐部党委书记田迪说,民营企业能搞好足球,国有企业更能搞好足球,“现在市场经济大家都在一个平台上,谁搞好谁搞。”鲁能泰山俱乐部总经理康梦君认为,国企投资足球,并非不讲回报。通过足球,“鲁能”成为一个著名的品牌,山东电力在参与美国电厂建设的竞争中,依靠足球赚到不少印象分。他坦承,如果纯粹通过足球来获得多少经济上的回报,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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