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互联网 >> 应用实例

电子支付企业面临考验


[  IT社区    更新时间:2006/7/1  ]    ★★★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被认为是将电子支付企业纳入牌照化管理的标志。据悉,央行即将在今年第三季度正式发布该管理办法,其中将电子支付企业的数量限制在10家。这意味着,目前国内接近50家的电子支付企业会有4/5将被淘汰,电子支付企业的生死考验日趋逼近。

  目前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面临同业竞争激烈,已呈过度竞争趋势。在2000年中国电子支付发展刚刚起步的时候,商户同支付企业之间除了年费之外的利润分成,大致在1%-2%.国内最早的在线支付平台首信易支付开出的标准是1.2%.但是到了2005年,在支付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免年费,且分成比例低于1%的'优惠条件'层出不穷。再除去同银行之间的分成之后,支付企业所得无几。这种竞争的后果使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商户,市场规模难以做起来。

  6月8日,网银在线启动了为加盟商户提供信息发布的'网银大卖场'.该项计划旨在为加盟商户提供在线支付之外的增值服务,从而让消费者更多地使用网银在线,使商户增加忠诚度。网银在线拥有7000多家加盟商户,每月的经手交易额接近7000万元。然而据测算,网银在线如果要实现盈利,那么月交易额应该超过1亿元,此举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交易额。事实上,没有盈利的并非网银在线一家。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包括中国银联Chinapay、首信'易支付'、Yeepay、云网、支付宝、贝宝(Paypal)、网银在线等50多家企业,作为第三方的在线支付的企业几乎没有一家在盈利。例如作为国内第一家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首信集团旗下的电子支付平台'易支付',2005年的总体交易额约3亿元,但是却一直在亏损经营。其他在2004年才开始兴起的支付企业,绝大多数至今都没有考虑过盈利问题。而号称一直在盈利的云网,收入的绝大部分仍旧是数字点卡的代理销售。

  银联信分析:

  银联信分析师认为,目前国内支付的企业,一方面面临着用户不信任、商户不忠诚、竞争激烈造成的盈利难题,另一方面面临着在自我规模扩张以求达到牌照发放要求的难题。根据央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条款,设立第三方清算组织除去注册资金的要求外,还必须向监管机构缴纳足够的保证金。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这显然提高了行业的进入门槛。没有获得牌照的企业将面临兼并、转型,甚至破产的可能,央行的牌照政策,加速电子支付行业洗牌的进程。

  电子支付行业的变化对银行造成的影响有三方面,我们来逐一分析:

  第一,某些电子支付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向银行融资,而在行业洗牌过程中无法做到突破发展,使得银行信贷风险骤增,甚至出现无法还贷的状况。

  第二,目前银行还为电子支付企业提供开放支付接口的服务,实际已突破了现有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可能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便利,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银行应密切注意此部分政策改革的变化,以免对银行本身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电子支付行业的整合意味着电子商务日趋走向成熟,互联网支付将成为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银行选择正确的合作伙伴,把握机会,力求成为主导。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济南网络运行中“钱”途无量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法国欲利用电子商务推动对华出口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