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月,市工商局商标处不断接到咨询电子商标注册事宜的电话。日前,该处负责人称,根本没有“电子商标”这个法定概念,完全是一种欺骗和误导。
日前,市内一家摩配企业负责人刘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近段时间他时常接到一家自称是国家某电子注册中心的电话,称有人已在网络上抢注了他们公司的电子商标,如要保住自己的商标,就须在一周内带上企业公章和9700元钱,到该中心去把它买回来。否则,刘先生的企业将不能再用原先注册的商标。
市工商局商标处称,近一个月来,他们已接到10余个类似的投诉、咨询电话,电子商标注册公司开出的价钱少则五六千元,多则上万元。
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表示,只要是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就可以用在任何地方,包括自己的产品、包装,甚至网络上。国家工商总局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禁止生造和使用电子商标概念招揽域名注册业务。
市内一家网络域名注册代理商透露,所谓的电子商标,只不过是一些销售商哄骗企业的一个噱头,实质是推销自己的中文网络域名或网络实名。这些电子商标只能在相关提供商的网页上才能进行实名搜索,若用其他网页的搜索引擎,则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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