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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


[  人民网-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6/6/23  ]    ★★★

    本报深圳6月22日电记者胡谋报道:深圳市日前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通知》,成为本轮地产调控中出台首个调控细则的地方政府。

  《通知》共有十项新措施,包括新楼盘严格执行新的住房结构比例,政府每年将全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并提出“对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性质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国六条”的“70%比例”条款因较为模糊而备受关注,深圳此次给出了清晰的解释。《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该要求的,均应进行套型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住房结构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今后新出让的住宅项目,达不到70%以上标准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据悉,深圳的华侨城地产与招商地产的“曦园”、万科地产的第五园、振业城后期等项目都在被“叫停”之列,面临重新规划。

  《通知》规定,从6月1日起,凡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通知》还要求每年将全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有专家推算,若按照深圳每年土地收益的最高纪录100亿元来计算,意味着深圳将会赢得每年10亿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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