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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物价部门发提醒函成品油不得价外加价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6/6/8  ]    ★★★

    成品油价格最近大幅上调,为保证山东省成品油质量,杜绝变相涨价,山东省物价局6月7日发出“提醒函”,敦促全省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单位要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山东成品油市场供应。

  山东省物价局要求,成品油生产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不得价外加价、变相涨价,不得生产经营无标号的成品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成品油批发、零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销售成品油,要把好进货关,经营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不得以经营成本上升为由,高进高出,转手加价倒卖,哄抬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要区别对象作价,不得对达到批发起点的用户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按零售价格销售;成品油添加清净剂,不得强制加剂,不得将清净剂价格混入成品油价格中,结算时单独开票,以示区别;经营成品油要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以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记者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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