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30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一年,约有2700万人采用了网上购物的方式,网上购物的累计次数已经过亿。随着网络营销的高速发展,如何去维护这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了各方关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只要具备基本的技术条件,就可以在互联网上创建一个购物网站,一些以欺骗为目的的购物网站因此趁虚而入。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李征:为什么网上欺诈那么多,实际上跟这个市场准入门槛很低有很大关系,只要电子商城这个商家有服务器,然后就是在网络域名中进行域名登记,换句话说就是在网上拿到这个门牌号,这个店就可以开了。
而这些骗子网站一旦得手,要么消失无踪,要么改头换面,让消费者无从追究。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邱宝昌:网上提供的只是一种交易的平台,真正的销售者和经营者在网上很难确定;第二就是你主张的证据,怎么能证明你们之间的买卖关系,以及如何约定的证据,难以取得;第三就是管辖的问题,谁有管辖权,投诉解决的管辖和司法争议的管辖难以确定。
即使消费者能够追查到人,但是往往也会因为诉讼成本高等原因,自动放弃自身权益的维护。相比之下,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行业,则普遍采用了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下的在线争端解决模式,为消费者快速解决网上购物纠纷提供一个畅通的渠道。
现在,我国的一些网站已经采取了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商家根据消费者在网上填写的订单,派出工作人员送货上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降低了消费者一方的风险。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他们正在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比如,通过建立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与部分进行网上支付的企业和银行建立电子支付的行业自律规约等,逐步规范我国的网络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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