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农民的劳动
变成“新农村”资金之源
——求解新农村建设“钱从哪来”(上)
■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徐祥临
谈到资金,就离不开财富、价值、交换、货币这些经济学的基本概念。讨论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来源问题,也必然涉及这些相互联系的基本概念。计划经济时期乃至改革开放后的一个时期里,我们总是为农村建设资金短缺所困扰,正是由于我们还不能科学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概念,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农民创造财富付出的劳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源”。
这个认识绝不是一种空洞的理论宣传,而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认识问题得出的必然结论。根据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价值是生产者创造财富(即使用价值)的劳动的凝结,也就是说,价值的本源是劳动。劳动是否凝结为价值,要看劳动者的劳动是否创造出社会有用的财富。只要我们相信这个道理,就容易认识到,农村干部群众为创造财富付出了劳动,也就创造了价值。农民能够创造财富,财富中包含着价值,当然就创造了资金。只要我们把农民看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只要我们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看成是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过程,就不难得出结论:农村亿万干部群众创造财富的劳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本源。
其次,农民的劳动只有在解决了农村货币供应短缺问题之后,才能形成现实的资金“流”。
现实的经济生活是复杂的。农民创造财富的劳动能不能在市场中表现出应有的价值,要用货币来衡量,要进入交换过程。但是,我国的农村经济,尤其是传统的农业经济,一直处于货币供应严重短缺、交换关系难以扩展的状态。这是过去和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最大的瓶颈,它使农民中蕴藏的创造价值的巨大潜力发挥不出来。
实际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就讲过,货币是市场经济的“第一推动力”,也就是说,要想让社会成员为社会创造财富,一定要让他们看到,社会已经准备了充足的货币来表现他们创造财富包含的价值,只要他们创造出了为社会需要的财富,他们就能够拿着货币同其他社会成员进行财富交换。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同样是搞建设,企业在城里容易筹措资金,而农民在农村就不容易筹措资金。表现在国有银行系统的贷款投放上,90%以上都用到了城市,而占有经济总量40%、人口60%的农村只用了6%~7%。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把城市的资金投放量与农村一样同比例缩小,城市经济还能发展吗?当然不能。所以,我们看到的现实是,农民在城市的基本建设工地上劳动能够挣到钱,而农民在农田基本建设工地上劳动不但挣不到钱,有时甚至是倒贴。于是,城市的高楼大厦一幢幢拔地而起,而农村贫困依旧,面貌难改。
二战前,日本、韩国和台湾省的农村并不比我国大陆广大农村先进,很多还不如我国大陆的江南水乡。但战后几十年过去,日本、韩国和台湾省的农村全部现代化了。他们共同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消除了农村发展资金短缺这一瓶颈。他们建立了资金流向农村的两条基本渠道:一是公共财政对城乡一视同仁,农民没有额外提供公共产品的负担。二是依靠政策性金融,即凡是像农田基本建设这样通过市场机制难以筹措资金、且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农业基本项目,由政府开办的金融机构向农民提供足够的长期、低息贷款。而且,不论是来自财政还是金融的农村建设资金,都包含购买生产资料、设计费用、组织费用和农民的劳务报酬四个部分,即让所有为农村发展做出贡献的社会成员都得到相应的货币形式的报酬。我国一些经济学家以为,日本、韩国和台湾省是发达了以后才这样做的,这是极大的误解。其实,他们都是在人均GDP只有几百美元时就开始这样做了。说穿了,政府拿到农村去的只是便于流通的(纸做的法定)货币,农民在劳动中将这些货币变成了具有实实在在社会财富相对应、并且可以不断再生的建设资金。
总之,写文章我们可以按照劳动→财富→价值→交换→货币这个内在的逻辑顺序从容道来,而在实际经济工作中必须倒过来,像马克思说的那样,把货币当作第一推动力,财富才能呼风唤雨般地创造出来。资金的本源是创造财富的劳动,因而是无穷无尽的,要把它开掘出来,需要用货币流来引导。城市农村概莫能外,只是具体的引导方式不同罢了。解决农村货币供应短缺问题,政府必须通过宏观调控发挥主导作用。警
多方设法调动农民积极性
——求解新农村建设“钱从哪来”(下)
■ 半月谈记者 葛如江 胡靖国
首先要让农民在经济上“主动”起来
当前,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在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上积极主动,占了主要份额,这是新农村建设强大的物质支持。但是,一些基层干部和农业问题专家说,乡村建设的主体应当是农民,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才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这一条也涉及政府行为的界定。韩国新村运动的本质,也就是在经济上给予农民生产的主动权,在政治上给予农民选举权(村官真正由农民选择),农民始终是主体。反观我国的现状,自中央倡导新农村建设以来,很多地方都积极响应、投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但也有很多农民反映:村舍整齐漂亮,却不方便生产生活,让农民有苦难言,农民一定程度上还是被动接受的。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单纯依赖财政投入很不现实,应该设法让农民增收。他建议,如果在法律和政策上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工薪权,加大农民工的强制社保力度,农民增加的收入要比财政投入“阳光”得多。据了解,目前有1.4亿农民在城镇务工,每年收入在11200亿元左右,寄回农村的收入在4000亿左右,农民增收的80%以上来自外出务工收入。周天勇就此反问:“将大部分农民通过大量财政投入的方式固定在农村,在劳动力人均1~4亩的土地上,能使他们增加收入吗?”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被视为当前增加农民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选择之一。县域经济发展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所起的主体作用也就有了发挥的空间。中国社科院欠发达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袁钢明指出,所谓县域经济是指县一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经济的总和,其中既包括县城中的工业和农村中的乡镇企业,也包括农村中的农业。发展县域经济同样需要资金支持,但因其具有造血机制,故而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财政投入。他认为,发展县域经济的资金可主要来自现有金融体系,但政府应给予政策倾斜,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此外还应疏通外资、民间资金进入的通道,小额信贷试点正是这一思路在政策层面的体现。
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比财政投入更重要
徐流口村是河北省迁安市北部经济条件较差的山区村,“有女不嫁徐流口”在当地广为流传。起初,迁安市里定下的首批55个试点村并没有这个村。2003年5月29日,村支部书记秦玉合召集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商讨“要不要建设文明村”。大伙觉得新农村建设就凭修路这一条就值得一干,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一致同意要干,而且要干得比别人好。秦玉合疑惑,可村里的账上只有2000元,没有钱咋办?村民说,咱们自己拿钱自己干。
为筹措建设资金,秦玉合带头捐款1000元,之后两委班子成员每人捐款500元。老党员张士忠拖着残疾的双腿,将500元现金交到村委会时说,我不能出工,但我家的驴车村里随便用,如果村里资金紧张需要贷款,我可以拿出存折作抵押。党员干部带头,群众纷纷响应,3天时间全村捐款3.5万元。
为了节省资金,村里只请了一个技术员,施工设备全是租来的。租金按天算,村干部算了一笔账,干8小时是一天,干24小时也是一天,24小时连轴转,一天干了3天的活,租赁费一项就节省两万余元;镇里组织了37个村的电工,用6天时间义务为徐流口村安装路灯,镇机关干部到村里义务植树。按工程预算,每平方米水泥路约需58元,而他们只花了28元,全长2.46公里预算达80万元的水泥路少花了30余万元。
秦玉合对记者说:“新农村建设投资大,如果没有国家的扶持肯定不行,但关键依靠农民自己建设。”凭着市镇两级的补助和市直帮扶单位的支持,再加上村矿场承包费,路建好了,但徐流口村集体没有增加一分钱外债。
“现在中央已经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开始圆农民千百年来的梦想。”周林海老人说,“只要有政府的支持,只要村干部真心实意为农民考虑,困难再大也能克服。咱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想方设法也要把自己的家园建得更美一点。”
迁安市杨店子镇党委书记田立生对一件事深有感触:该镇有个上午村,是贫困村,村里光债务就有50多万元。镇里决定提供部分资金和水泥修建连村路,镇政府的水泥及时、足额运到了施工现场。这时村书记张余兴想到的是不能光修连村路,通往各村组的小路也要修啊,他想借用镇里的水泥先修一条样板路。在与其他村干部商量同意后,他们又做通了路边村民周国林、周国平两户的工作,随后在这两户的帮助下他们又做通了路边其他14户的工作。大家纷纷表示,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设备的出设备,3户村民捐出了600元。修路中所有经过此路的村民几乎全参加劳动了,他们拉来沙石料,自己动手平整、夯实、浇水泥。就这样,他们用了5天时间修通了全村第一条长150米、宽3米的通往村组的水泥路。这条被村民们称为“偷”出来的水泥路,只用了22.6吨水泥、490元现金。
田立生说,没想到群众的创造性如此之高,群众的聪明才智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了极大的发挥。镇领导表示群众的积极性要保护、要支持,上午村的这种修路精神应在全村、全镇推广,值得其他贫困村学习、借鉴。果然,其他村的群众纷纷效仿,干劲十足,全村4000多米的通村公路很快就修好了。
权威人士认为,不能苛求中央财政包办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地方财政同样应负起责任。同时要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并适当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投资。这样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不会停留在口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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