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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由商人概念向群体品牌的理念转变


[      更新时间:2004/12/29  ]    
“浙商”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商帮。这样的概念,已不仅仅停留在人们的印象中,更有充分的数据、事实为证。据新华社11月7日报道,目前约有500万浙江人在国内和世界五大洲创造财富;历年的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排序,浙商以及他们领导的企业都排在全国前列;2003年中国民营企业家综合实力排名500强中,浙商占了188位;全国的十大民营企业中,浙商占了4席;中国最具竞争力的民营企业50强中,浙江的企业就达到26家,超过半壁江山。

  以前是“有市场的地方就有浙商”,现在是“有浙商的地方就有市场”。经济学界对浙商的评价可谓形象而生动。不能不承认,在全国不少地方,几个浙商激活一块市场的神话屡见不鲜。全国各地,哪怕最边远的小镇,也不难发现浙江的生意人。浙江人会经商,就如同蒙古人善骑射,有着浓厚的地域、历史渊源。笔者上世纪70年代初到浙江,亲身体验过与温州小学生们“侃价”的乐趣。在那全国都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十来岁的孩子,就知道自己用废罐头盒敲打一个小煤油炉,然后拿到大街上追着外地人去推销。这样的一幕,在当时的其他城市几乎是不可能见到的。这样的经商氛围,再遇上改革开放的政策,怎么能不如鱼得水?

  改革开放,让浙江人的经商潜能得以释放,近年来浙商的崛起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客观现象。面对这些,有识之士也在反思,下一步浙商的路该怎么走,如何通过自身的创造,提升浙商的整体形象,让浙商的影响力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笔者以为,当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浙商虽然渐成气候,但“浙商”还仅限于概念的层面上,而要让浙商形成一个生动的具像化群体,则必须通过联盟等形式,让浙商成为一个可感可知的品牌。

  只有把商人们招至品牌的大旗下,盟员才可能通过自律,为浙商的形象增光;只有品牌,浙商才可能借市场化思路日益发展壮大。

  群体品牌需要合适的载体来依附。具体到浙商这个群体,则一定要有自己的联盟组织,这个组织就是品牌的载体。以笔者的粗浅的认识,这个联盟必须享有“浙商”的独家冠名权;必须在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制定自己的章程;符合条件的商人可根据自己对章程的理解,自由加盟;加盟者要严格自律,并有义务享受来自联盟的维权帮助;联盟要由盟员大会公选产生,是真正意义上“自我管理,自愿加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式联盟。概括地说,这个以“浙商”

  命名的联盟,其职能宗旨只能是:用“绑在一起”的力量,向行业败类宣战;用打造口碑的方式,进行市场扩张。

  经过这样的品牌包装,“浙商”就已不是简单的“浙江商人”,而是有着独特的为商理念、规范的为商程序、较高的道德标准等一系列品牌要素的“浙商”盟员,只有在这样的“品牌附体”之下,浙商的未来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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