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财经

中国明年起要求煤矿企业存储至少60万安全抵押金


[  中新网    更新时间:2005/12/26  ]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煤矿企业须以其法人名义将一定资金专户存储,专项用于本企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其中,产能3万吨以下(含3万吨)煤矿须存储60万元至100万元。

  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产能3万吨以上至9万吨(含9万吨)煤矿企业须存储150万元至200万元;9万吨以上至15万吨(含15万吨)须存储250万元至300万元;15万吨以上,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累计达到600万元时不再存储。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

  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若煤矿企业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或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安监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事故,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存储。当年发生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安监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重新核定煤矿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煤矿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文件,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计入煤矿企业成本,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有关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刘铮)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专家解读:总部经济遍地“开花”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年终特稿:已成世界旅游大国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