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草案主张,实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并向公民个人开放。
市政设施建设年均投入240亿元
目前,我省现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约50%已陈旧失修,四大管网急需改造,很多城市道路问题严重,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急需提高。“十一五”期间,我省城市市政设施建设需投入1200亿元至1500亿元,年均需投入240亿元以上。
省建设厅负责人认为:“实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既是现实的需要,也符合投资体制改革的方向。”草案已于第6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个人参与出租汽车特许经营
草案指出:公民个人可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公共汽车的特许经营。
省建设厅认为,目前,政府无偿或者低价授予出租汽车公司、公共汽车公司经营权后,一些公司以高价格、高上交接受个人挂靠,或者向个人转让线路经营权。而很多专家提出,这是企业出卖公共资源坐收渔利,且加重经营者的负担,导致在安全、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损害公共利益,很不合理,因而主张向公民个人开放出租汽车、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权。
省人大环资委认为,市政公用事业关系广泛的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公共客运行业同样如此。因此,建议对草案中关于特许经营权主体的规定作相应修改:在公共交通领域,不允许自然人申请和取得特许经营权,同时强调经营者的资质、业绩条件;至于出租车行业,考虑到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应允许自然人取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应鼓励规模经营。此外,省人大环资委还建议在特许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上,除了公开招标外,还应当将政府直接授权作为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之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