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袁仁国曾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7年,上市公司贵州茅台董事长近20年
据红星资本局9月11日消息,记者今日多方采访核实了解到,茅台集团、贵州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已去世。
贵阳市某殡仪馆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袁仁国的遗体现停放在殡仪馆,暂未火化,遗体是从贵州省某监狱运来的。
有相关情况的接近人士还告诉记者,火化后,袁仁国的骨灰将送回家乡并举行告别仪式。
此外,贵州茅台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袁仁国去世消息还需要核实。
袁仁国曾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7年,上市公司贵州茅台董事长近20年。2021年9月,袁仁国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贿1.129亿元被判无期徒刑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对被告人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袁仁国简历
袁仁国,男,汉族,1956年10月生,贵州仁怀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1月—1997年1月 贵州茅台酒厂党委委员、副厂长;
1997年1月—1998年5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1998年5月—2004年8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4年8月—2011年10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2017年1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1月—2018年2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2月—2018年5月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5月,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2019年5月,被免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2019年5月22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茅台酒厂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6月27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茅台任职43年
担任贵州茅台董事长18年
1956年出生的袁仁国有着酿酒大师称号。他的整个职业生涯都是在茅台集团。在茅台任职的43年中,袁仁国担任贵州茅台上市公司董事长达18年,担任茅台集团董事长7年。也正是在他的任期内,茅台经历了计划向市场的转变、公司上市、成为白酒第一股以及茅台酒价格年年上涨、打击假酒、茅台酒供不应求等事件。
袁仁国被“双开”的通报里,这样表述: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袁仁国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袁仁国被调查后,茅台腐败案拔起萝卜带出泥,一连串原高管被调查、逮捕、起诉。
家人违规经营茅台酒获利2.3亿余元
经销商送5公斤“仁国”金鼎
茅台出厂价和市场实际零售价之间巨大的价差,意味着经销商有巨大的利润,这正是袁仁国的“寻租”空间。
2020年年初,反腐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在央视播出,专题片中提到了袁仁国的案情。
袁仁国,茅台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从一名酿酒车间工人一步步成为一把手,随着职务的提升,他开始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批专卖店、批“后门酒”搞政治攀附,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
同时,袁仁国靠“批酒”谋取巨额私利,自2004年以来,仅袁仁国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就获利2.3亿余元。
一大批经销商、供应商也千方百计和袁仁国拉关系、搭人脉,大搞利益输送。袁仁国办公室外的走廊,曾经每天门庭若市。
贵州省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刘勃介绍,有个经销商为了讨好袁仁国,送给袁仁国一个定制的5公斤金鼎,上面还刻了一句诗“酒冠黔人国”。为了讨好他,经销商给他做金鼎时特地把里面的“人”就换成了袁仁国的“仁”字,即“酒冠黔仁国”。
2019年5月,袁仁国被“双开”。“我知罪、认罪、悔罪,我希望通过我的事情对茅台集团的整改提供一些制度上的反思,从制度上铲除腐败的土壤。”
袁仁国被查后,“茅台乱象”得到专项整治,贵州省出台一系列措施,彻底取消批条零售,从制度上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另外,专题片披露的信息显示,贵州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晓光就长期做着卖茅台酒的无本生意。他通过时任茅台集团总经理袁仁国等人,为家人和亲属办了四张茅台特许专卖经营权,7年获利4000多万元。
此外,王晓光家中有一间房子堆满了茅台酒,数量达到四千多瓶。落马前,王晓光觉得家里名酒太多不安全,为了销赃,他把年份茅台酒分批倒入了自己家里的下水道。
2018年9月,王晓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4月,王晓光一审被判20年,并处罚金1.735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