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聚焦

中信银行、百度因违反《反垄断法》遭罚


[  蓝鲸财经    更新时间:2021/11/22  ]     ★★★

        摘要: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与中信银行新设合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决定分别对百度、中信银行罚款50万元

银行业出现一起因违反《反垄断法》而“吃”罚单的案件。
 
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与中信银行新设合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决定分别对百度、中信银行罚款50万元。
 
具体情况显示,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8月12日,对百度与中信银行新设合营企业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案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上述合营企业正是指百信银行。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1月,百度与中信银行签订协议,共同设立合营企业——百信银行,百度和中信银行分别持有百信银行30%、70%股权,共同控制百信银行。2017年9月5日,百信银行设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是经营者合并;二是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是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2015年11月,百度与中信银行签订协议,共同设立合营企业,取得合营企业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同时,百度与中信银行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2017年9月5日,百信银行设立,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就百度与中信银行新设合营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分别给予百度、中信银行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一夜之间欧莱雅惹怒国内众多用户:...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激活老字号企业“造血”功能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