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一场食品企业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
近日,一场食品企业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一审、二审、终审结果一致,竞争对手对山东德州扒鸡有限公司商标所有权造成侵犯的事实,得到了最终的确认;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为品牌保护所做出的努力,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值得深思的是,虽然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最终胜诉,但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不断举证、辩论,依然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而侵权方山东省芳冠食品有限公司,却不停辩驳,认为“德州扒鸡”属于“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自己的行为并不侵权。孰是孰非,一时间众说纷纭。但事实不容置疑,在法律的公正支持下,终审判决,最高院做出了最后的裁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