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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制贩毒首犯、汕尾原人大代表蔡东家被判死刑


[       更新时间:2018/8/14  ]    ★★★

     中新网广州8月14日电 (索有为 王佰川)广东省禁毒办8月14日通报,广东汕尾市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原党支部书记蔡东家因涉黑、贩卖、制造毒品被判处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蔡东家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陆丰是广东省汕尾市管辖的县级市。该地区自古宗族势力盛行,一些恶势力在制毒犯罪中发挥了骨干核心作用,蔡东家既是本族中的一个重量级房头(宗族分支当家人),又兼具博社村党支部书记、汕尾陆丰两级人大代表身份。在其庇护下,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当地制毒“开山元老”蔡良火、“陆丰派”冰毒制造权威人物蔡旋、“制毒原料垄断巨头”林凯永(目前均已判刑)等团伙长期公开半公开制贩毒,且已坐大成势,垄断了当地的制毒原料和毒品市场,却未能得到有效打击,给汕尾陆丰地区乃至广东毒品问题起到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博社村逐渐发展成为制毒堡垒村,被列为国家禁毒委挂牌整治的涉毒重点地区。

     2011年开始,国家禁毒委、公安部、省公安厅陆续接到民众举报。蔡东家涉黑制贩毒案件被列为广东“雷霆扫毒”汕尾行动1号案件,由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督办指导。2013年12月29日凌晨,广东警方出动3000余人警力对有“毒品村”之称的博社村开展清缴行动,当天缴获近3吨冰毒,抓捕以蔡东家为首的180余名涉毒犯罪嫌疑人。

     2016年,佛山市中级法院对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蔡东家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处死刑;同案的蔡广创、蔡昭桂二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广东高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起,蔡东家与蔡广创、蔡昭桂等人多次密谋在博社村内制造冰毒,蔡东家、蔡广创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80千克,蔡昭桂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50千克,并贩卖获利。2013年底,蔡东家得知同伙因制造、贩卖毒品被惠州警方抓获后,企图帮助同伙逃避法律制裁,先后两次花钱设法“捞人”。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蔡东家明知同伙是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实施意图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蔡东家数罪并罚,蔡广创、蔡昭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认罪表现,可从宽处罚。广东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

     广东省禁毒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蔡东家被广东高院依法终审裁定判处死刑,将会对涉黑涉毒犯罪活动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已组织开展了三轮集中收网行动,从7月10起到8月底,将组织开展第四轮集中收网行动,重点打击涉农村、涉“黄赌毒私”、涉境外黑社会入境及操纵参与毒品犯罪等。结合全国“禁毒两打两控”专项行动部署,还将继续抓好围歼制毒行动、吸毒人员查处收戒行动、涉毒要素专项整治行动、堵源截流毒品查缉四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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