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密云区某村的农民田某在自家门口,驾驶三轮摩托车因上坡时溜车,不慎将车后的妻子撞倒致死。昨天上午记者获悉,密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3月18日。当天下午5点多,田某驾驶自家的“金牛”牌三轮摩托车,和妻子张某一起拉沙子。到了家门前,由于门口有坡,车行驶到一半时上不去了,并向后溜车,将正好站在车后的张某撞倒。张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符合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经认定,田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今年6月,检察机关以田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确保安全,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鉴于被告人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处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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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交通事故屡有发生
记者搜索发现,三轮摩托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业内人士表示,三轮摩托车这样的产品,在市场上一直都处于低档次、低水平的状态。其生产秩序混乱,市场除了为数不多的几家大型摩托车生产企业外,很多都是杂牌货,实际上并没有通过国家生产标准。此外,这种车技术含量低,购买方便,大部分用户都不上牌,存在不小安全隐患。
去年7月10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秦岭乡附近,一辆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行驶途中与相向行驶的一辆大型货车发生碰撞,三轮摩托车上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送医后,3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10月9日上午,78岁的申某开着自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带着老伴王老太去村委会体检。返回途中,为躲避前方货车,三轮摩托车发生侧翻并与货车相撞,王老太从三轮车厢内甩出受伤住院,3个月后死亡。申某无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后死亡,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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