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17岁小伙与未满14岁少女同居 提亲不成被控强奸


[ 中国品牌总网      更新时间:2015/5/15  ]    ★★★

     
  东南早报讯 “我对她是真心的,等我长大了就会娶她!”2013年,时年17岁的贵州人小龙(化名),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小美(化名)交往,双方多次发生性关系,小龙的父母一度向小美家人提亲,遭到反对。随后小龙还因涉嫌强奸罪被起诉,日前晋江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小龙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与未满14岁女孩恋爱

  多次发生性关系

  2013年,14岁的小美辍学后,跟随父母在晋江某工厂打工。在工厂同一车间的小龙对她展开追求,小美答应和他交往,小美也曾告诉他,她是1999年出生,还未满14周岁。同年5月份,小龙将小美带到家中见父母,父母并没有反对。小龙也曾想去见小美父母,遭到小美反对。当月双方发生了性关系,直至6月中旬,双方多次发生性关系,小美说这些都是她自愿的。而小龙也告诉她,长大后会娶她过门。

  小美的姐姐小芳(化名)发现她经常夜不归宿,经过了解才知道她在谈恋爱。小芳立即和父亲到小龙家中询问情况,小龙的父母将情况告诉他们,并希望小美嫁给小龙,小芳和父亲立即反对。

  翌日,小龙的父母买了烟酒到小美家提亲,但是小美家人始终认为她太小,并不同意。6月19日,小美再度没有回家,家人赶到小龙家中时,发现他们睡在一起。随后父亲强行把小美拉回家,并阻止她出去,父女俩产生较大矛盾。

  提亲不成被控强奸

  男子一审被判缓刑

  小龙家人再次来到小美家中提亲,两家人发生争吵,小美家人向晋江警方报警,小龙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控制。

  审讯时,小龙坦白和小美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他称自己知道小美未满14周岁。日前晋江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以强奸论。法院认为,小龙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小龙多次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应当从重处罚,不过小龙犯案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视为自首。案发后,小龙自愿真诚悔罪,其家人赔偿小美家人18000元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罚。

  (记者 许小程 黄祖祥)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女子酒后失态倒在路口斑马线上&nbs...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陕西致35死大巴坠崖事故因车辆弯道...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