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每日关注

中粮回应“办奢侈品酒会”未违反八项规定


[ 中国品牌总网      更新时间:2015/2/10  ]     ★★★


17日大理酒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吴喆华 摄)

  新京报讯(记者李蕾)中粮集团进口酒业务部2月9日被曝在云南举办奢侈品酒会,一顿喝掉数万元红酒,且住宿和餐饮严重超标。中粮集团子公司中国食品有限公司昨日回应新京报称,经过公司调查了解,此次活动属正常的商业活动,会议预算12万元,没有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中粮进口酒业务部在云南办奢侈品酒会,虽然是以向经销商推荐红酒为名,但实际上中粮方面就有20多个人参加,举办地选在了云南大理的一家高尔夫酒店。这次活动不仅一顿喝掉数万元的红酒,而且住宿和餐饮都严重超标。根据报道,有参会者称一顿“喝了20万的酒”;且在一家高尔夫酒店开了12个标准间,21个豪华单间,16个海景单间。

  中粮子公司中国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回应新京报称,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刻进行调查,了解到此次活动属正常的商业活动,没有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中国食品有限公司的回应声明称,2014年12月17日至18日,进口酒业务部在云南召开为期两天的“2014年度优秀经销商经验分享及2015年春节促销 宣讲会”。

  声明表示,会议没有安排旅游、参观、高尔夫等任何与产品推广无关的活动,内容只涉及葡萄酒知识培训及市场推广。会议预算12万元,包括住宿、餐饮、会议室租赁、租车费、酒水等实际发生费用共计100836元,其中包括品鉴进口酒费用20581元。

相关新闻:中粮称下属公司酒会未违规 预算显示:食宿餐饮均超标

中粮进口酒业务部预算

  央广网大理2月10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之声昨天报道了:中粮进口酒业务部在云南大理一家豪华高尔夫酒店举办品酒会,有参会者发朋友圈说,一顿就“喝了20万的酒”。中粮集团官方网站新闻中心昨天发文称,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到此次活动属正常的商业活动,没有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根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要精简会议活动;第八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对于中粮进口酒业务部的调查,真的没有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中国食品有限公司昨天傍晚对大理品酒会事件做出调查,回应称“2014年12月17日至18日,进口酒业务部在云南召开为期两天的‘2014年度优秀经销商经验分享及2015年春节促销宣讲会’”。一位参会者透露,晚宴举行了高端酒会,一顿喝掉数万元红酒,主题是水平品鉴会。

  肖经理:那个档次是非常高,在云南办的玛歌的那一场,我们喝了十几万的酒啊,但是我们人很少啊,我们就三桌,30个人,我们中粮内部的学习,没有主题,我们叫水平品鉴会。

  质疑一:住宿和餐饮是否超标?

  记者了解到,具体的开会地点是云南大理的一家高尔夫豪华酒店,装修标准五星级。这次获得行程是17号中午12点入住,19号中午1点前离开。

  酒店工作人员:您说的这个日期内是北京的马经理带领的团队,确定是我们这家,我们是大理这边唯一的高尔夫球场酒店。我们现在还没挂星,但是装修全都按照五星级标准装修的。

  据了解,马经理是进口酒业务部总部人员。该部门流出的一预算显示,本次活动共开了12个标准间,21个豪华单间,16个海单景间。标准间是460元每天,豪华单间是580元每天,海景单间780元每天,住宿费用总计60360,平均每人每天近500元。

  酒店工作人员:他那个时候是在我们这定了豪华单间12间,豪华标间21间,海景单间16间。

  距了解,住宿单价是酒店给出的协议底价。根据《进口酒业务部人员费用报销标准20140801》,中粮方面参加大理会议级别最高的领导是进口酒业务部总经理李士祎,他在一类城市最高的住宿标准为每天650元,二类城市550元,三类城市450元,四类城市400元。即便大理作为一类城市,780元住宿费也明显超标。而该部门最低的住宿标准是一类城市300元,四类城市200元。知情人透露,进口酒业务部的出差餐补是每天50元,而会议预算显示,每人每天是400元,如果照此执行,严重超标。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人民币再度逼近跌停 9个交易日...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内地明年取消“千足金”等饰品称谓...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