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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妻子被中纪委带走 插手卖地致国有资产损失10亿


[  《财经》杂志    更新时间:2014/7/2  ]     ★★★

原标题:“于姐”插手的土地生意

     江西新余市人大前主任周建华的实名举报与其自身被举报遭受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待遇,继而诉讼权利难以保障,在这背后是一宗“黄金地块”的违规转让中一只看不见的手。

     2005年,姚敏建与前夫、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办理了离婚。如果不是2013年2月的一天,她晚上回家时,在院子内捡到一张写满字的锡箔纸,她与周建华的交集会仅止于一对儿女身上。

     锡箔纸来自烟盒,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周建华入狱的整个过程以及入狱前举报的内容。“之前应该也有这样的材料被扔进院子,只不过我一直没有注意过。”今年6月12日,姚敏建对《财经》记者说,她认出纸上的字迹属于周建华。

     至发现纸片时,周建华已被侦查一年后被提起诉讼,这期间其子周德昊和周家的多名亲友亦被调查。目前,周德昊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仍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审理中,尚未宣判。

     在姚敏建受访两天后,66岁的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成为十八大以来第一位被调查的副国级官员。早前,江西多名官场人士向《财经》记者证实,苏荣之妻于丽芳已被中央纪委带走调查。

     周建华案正与举报于丽芳有关。三年前,时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在系统内部实名举报于丽芳和时任新余市委主要领导,涉嫌在新余市高专土地出让中严重腐败,致使国有资产损失达10亿元。

     举报半年后,周建华因涉嫌贪腐,先后被“双规”和逮捕。今年1月,59岁的周建华因受贿罪被宜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周建华不服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在历时三个月、先后五次、共计16天的开庭审理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新余高专老校区土地的问题,在当地早已沸沸扬扬。不过,这一转让背后的价格、过程以及现状等,尚少有人知。《财经》记者的调查,揭开罩在这桩秘密生意上的面纱一角。

实名举报始末

     从捡到写满字的锡箔纸的第一天起,姚敏建便陆续在院子内捡到一些小纸条,有的写在锡箔纸上,有的写在香烟盒上。“已经离婚了,他也成家了,本不打算过问,但看到这些传递出来的材料,加上以我对他的了解,觉得他受到迫害被冤枉了。在征求已经被取保候审的儿子意见后,决定为周建华申冤。”

     至此,姚敏建走上了举报的道路,甚至不惜让周德昊被检方取消取保候审,再次收押。

     综合传出的信息,姚敏建拼出了一封举报信,主要内容是举报和反映于丽芳以及时任新余市委主要领导的严重腐败问题、周建华如何受到刑讯逼供和威胁才承认犯罪事实的问题以及家人受到迫害的过程。

     周建华在信中称,2011年4月,他开始以匿名的方式向监察部举报,不过并未提及于丽芳。直至2011年7月,新余“四套班子”换届前夕,江西省委巡视组找他谈话时,他才说出于丽芳插手新余高专老校区土地出让,致使国家受到损失的问题。

     在这次举报后,江西省纪委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对周建华未婚同居、在人大私设小金库、私自占用两辆公车、工作作风不好等内容进行了举报。两种举报的遭遇截然不同:周建华的举报石沉大海,对他的举报却迅速获得重视。江西省高层在匿名举报信上签字批复后,针对周建华的立案调查很快开始。

     2012年1月4日,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周建华被江西省纪委“双规”,随后是长达半年的调查。2013年2月5日,宜春市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周建华涉及26项受贿事项,涉嫌受贿1400余万元。

     被起诉后,2013年3月,周建华终于见到律师。此时,姚敏建才知道周建华利用看守所中登记用的圆珠笔的笔芯和同所人员的烟盒纸、锡箔纸偷偷写信,再找人传出来的经过。

     2013年全国“两会”时,姚敏建专程前往北京举报;当年4月,苏荣离赣进京履新后,姚敏建才敢把这些材料寄给江西省政府、省委和政法机关领导。

     一个月后,中央巡视组第八组进驻江西。当月底,姚敏建向巡视组邮寄了申诉信和举报信。同一天,曾在周建华之前被带走调查半年、亦是周德昊好友的杨鹏,也向中央纪委递交了举报材料。

     举报效力似乎并未显现。2013年7月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对周建华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周建华当庭翻供,只承认收取财物五六十万元,并称其中有一部分还是过年过节收的“红包”。他自称在“双规”期间遭到“刑讯逼供”和威胁,不敢不承认相关事实。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周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000余万元;同时认定周建华认罪态度不好,毫无悔罪表现。今年1月,周建华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诉讼权利难保障

     周建华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二审期间,周建华亲属委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和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担任周建华的辩护人,并得到周建华的同意。

     二审庭审共有五次,2月26日至3月4日开庭6天、4月11日至4月17日开庭7天、5月8日和5月23日各开庭1天、5月26日开庭半天。其中前15天律师都在为保障周建华的诉讼权利与法庭抗争,庭审根本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审开庭前,两位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100余位证人出庭作证。周泽律师给出的理由是,这些证人对核实周建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相当关键。另外,他还要求复制包括纪检部门调查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等。

     第一次庭审首日,刚站上被告人席的周建华直接要求合议庭全体成员和江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全体成员回避,因为他申请证人出庭的要求得不到许可,要求复制录音录像资料也被拒绝。

     听完辩护律师的发言,审判长宣布休庭。随后审判长驳回了周建华以及辩护律师的回避申请,辩护律师与法官之间因此发生争论,庭审也不得不在周建华的激烈反抗中草草收场。

     之后的庭审基本上都围绕着是否回避、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以及复制同步录音录像等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内容展开,并大多以休庭告终。

     4月8日,周泽接到江西省高级法院法官的通知,称第二次开庭时间定在4月11日。在此之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和广州市中级法院已通知周泽,他代理的两起案件分别要在4月11日和4月14日开庭。周泽向江西省高级法院申请延期,被告知“只负责通知,其余事情不管”。他只好向前述两个法院申请延期,均获批准。

     第三次开庭类似,两位辩护律师要求延期时,得到江西省高级法院方面的答复是:“开庭时间是领导定的。”由于此时距离两人在广州中级法院代理的案件开庭只有两天,且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两人又都是同一名被告人的代理人,已无法再向法院申请延期,不得已缺席了5月8日周建华案的庭审。

     因此缘由,法庭认为,两名辩护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视为拒绝为周建华辩护,周建华本人又拒绝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法庭将为周建华指定辩护人。

     在此情况下,周建华的女儿找到了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朗。5月22日,马朗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周建华时,周建华再次签署委托书,继续委托周泽为其辩护律师至二审结束。

     次日上午,周泽带着新的委托书来到法院,坐上辩护席后,被法警告知因其被取消辩护资格,不能坐在辩护席上。周泽以重新获得委托资格为由,拒绝离开,最后被三名法警架出。下午,周泽以公民身份获得法院发放的旁听证进入法庭,被法警告知不能参加旁听,并被赶出法庭。

     5月26日下午最后一次开庭时,法院为周建华指定了两名辩护人,尽管周建华本人表示拒绝,庭审仍继续进行。多名旁听者称,此次庭审,法庭仅用了24分钟就走完全部程序。同时,参与旁听的周建华的三名家人,也在庭审中先后被赶出法院。

     庭审期间,周建华被多名法警摁在被告人席,一直高唱国际歌。

     “从事司法工作十七八年,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庭审,连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都保障不了,辩方申请检方的证人出庭作证也经多次争取才获得部分准许,但最后只有杨鹏一人出庭作证,其他人包括取保候审的证人,法庭均说通知不到。”一位旁听了九天庭审的检察官,对法庭的做法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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