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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备案制改革传言再起,再融资可能先行


[  投资者报    更新时间:2012/10/22  ]    ★★★

  近期,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投资圈人士信誓旦旦地对《投资者报》记者称:“证监会一直在着手研究IPO由审核制向备案制过渡,目前已经获得了国务院领导的首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可能在十八大后推出。”

  但是,记者随后联系的几位券商投行的老总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期马上启动改革的可能性不大,倒是再融资实行备案制改革的脚步相对更近,再融资审核权将下放到交易所,并向证监会报备。

  期待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的确听到过要改为备案制的说法,不过没有消息出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的一位董事总经理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审核制的弊端显而易见,由于行政色彩和人为因素浓重,不仅引发了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超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现象,更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股市定价机制的扭曲。

  在股票发行上市的食物链中,一级市场的投资者不断蚕食二级市场普通投资者的利益,PE、VC等资本成为股市中的暴利者。人们希望,一系列改革措施能够从根本上消除中国股市的固有顽疾,从而摆脱价格失调的状态。

  年初,郭树清曾投石问路,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提出“新股IPO不审行不行”的疑问,从而引起一波大讨论。

  10月14日,《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公布,宣布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还提出了“两个凡是”,凡公民能够自决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市场能调节的,政府都要退出。证监会为此也取消和下放了35个行政审批项目,成为各部门清理数字的首位。在“两个凡是”的背景下,证券市场最大的行政审批项目——新股IPO体制何时改革又被提上了日程单。

  去年新成立的合资投行华英证券总裁丁可也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前几天的确看到类似消息,大家都在议论这个事情。”

  不过,他也称,短期来看,IPO改为备案制不太可能。新股备案制度是A股市场IPO的一个正确方向,但必须具备可靠的前提条件。这个前提条件主要是整个社会必须扭转对资本制度的认知。如果实现备案制,对于投行等中介来说,将会担负更多的责任,但是中国的投行并没有接受规范化的洗礼,一旦改为备案制,大量良莠不齐的公司就可能上市,股民没有能力进行辨识反而被光鲜的外表所蒙蔽,此外还有大量的利益纠葛,会产生很多问题,因此不会很快就能放开。

  不过大家也都承认,新股IPO向备案制过渡是迟早的发展方向。从目前的迹象来看,监管层也在积极地从相关方面入手准备,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来渐进式改革。

  譬如1月份,证监会首次公开披露IPO的审核工作流程,并将拟上市企业的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时间由原先的5天延长至30天,用以完善预先披露和发行审核信息公开制度。

  再融资备案制或先行

  “IPO备案制难以很快实行,但在我看来,再融资实行备案制的可能性概率要大很多。”丁可向记者透露说:“最近圈内一直在讨论,再融资审核权有可能下放到交易所,并向证监会报备。”

  他告诉记者:“再融资的企业已经走过一遍IPO的流程,公司状况相对清晰透明,推行备案制会更容易点,最近圈内对再融资备案制的讨论反而很多些。”

  去年,证监会就在再融资审核上进行了简化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涉及加强市场的定价机制、弱化行政监督、简化审核程序、强化信息披露以及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今年“两会”期间,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审批权下放交易所已经基本上取得共识。

  目前私募债等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已经可以实行备案制,在他们看来,股权以及债券再融资的市场化道路相信也不会太远了。

  (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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