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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六届投洽会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2/9/8  ]    
  厦公交警通〔2012〕27号

      为确保第十六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于2012年9月6日-9月11日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9月7日、8日,每日7:30-21:00,思明区、湖里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号牌尾号为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0、2、4、6、8在双日通行;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个性化车牌以倒数第一个阿拉伯数字为限)。期间,持有第十六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运车辆以及19座以上大客车不受单、双号行驶限制。

      二、9月7日-11日,每日7:00-20:00,除持有第十六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和公交车外,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路、会展南路、会展北路、莲前东路的前埔东路口至会展路口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三、9月7日、8日,每日7:30-22:00,禁止货运车辆在思明区、湖里区道路行驶;每日7:30-22:30,会展路、会展南路、会展北路、环岛路、环岛干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

      四、9月6日8:00-9月11日24:00,全市禁止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五、9月8日19:00-22:00人民会堂举行文艺晚会期间,将根据人民会堂及周边道路交通流量,视情实行临时性道路交通管制措施,请过往车辆尽量绕行。

      投洽会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繁忙,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减少车辆出行,提倡共乘车辆,文明走路、文明行车,共同维护厦门文明形象。

      特此公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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