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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事业单位招考设置户籍限制被指涉嫌歧视


[  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2/8/20  ]    
“曲靖教育系统和事业单位招考年年都限制户口,我觉得太不公平了。作为云南的第二大城市,曲靖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教育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按理来说要开放聚贤、广纳英才,为曲靖的发展添砖加瓦,可为什么一直以来在人才招聘方面却关起大门,拒外地人于千里之外?这不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对人才招考更有失公允,怎么就不能像昆明市一样放开条件面向社会招考?给一些有意到曲靖工作或分居两地的人一个机会呢?”

  这是一位网友在2011年6月发出的呼吁。网络上,类似的呼吁比比皆是。虽然2006年生效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文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但事实上,户籍壁垒很常见。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认为,像漳州那样按户籍等条件给考生加分还算程度轻的,有些地方根本就不给外地人任何机会,“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已经成为我国最为严重的歧视之一”。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查阅资料中发现,情况确实如此。河南省濮阳县发布的“2012年公开招聘民生医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显示,报考对象“须具有濮阳县常住户口或为濮阳县籍生源”。而今年曾发生“神奇参考书”事件的陕西米脂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其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范围”也要求考生“发布公告之日前户籍在米脂县”。

  更多的地方对条件有所放宽,但附加的限定性条件一般为高学历。如《浙江省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招聘启事》就表示,招考对象虽限定为“湖州生源、在湖州高校就读的市外生源、具有湖州户口的社会其他人员”,但“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事实上,硕士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及户籍限制在各地事业单位的招聘文件中很常见。

  即使像以开放著称的深圳,在2009年颁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中,虽然强调在招考资格条件上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但里面仍有条文规定:“市人事行政部门可根据促进本市户籍人员就业政策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确定各类事业单位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聘的岗位比例。”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副教授刘小楠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我国,虽然个人一出生便被赋予户籍,但个人的户籍状况与能否胜任某项工作并没有直接联系。“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无论以何种形式对户籍作出优惠、限制或排斥的规定,都是典型的户籍歧视,或者用一个更大的概念说,是身份歧视。”

  刘小楠表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户籍歧视,像《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但我国加入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该公约里就包括《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该公约要求消除就业和职业方面的任何歧视。”她说。

  然而,有一种声音认为,作出户籍限制是为了保护本地就业。对此,李方平表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支撑就是劳动力能自然流动,如果各地纷纷以保护就业为借口设立户籍壁垒,以邻为壑,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常不利。

  刘小楠也认为,事实证明,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地区割裂是我国发展面临的严重问题,户籍歧视侵犯了公民平等就业的权利,而且限制了优秀人才的流动,不利于本地区和本单位的长远发展。

  对于户籍限制的影响,有不满于上海事业单位招考有户籍限制的网友在博客中抱怨道:“当我发现上海事业单位招考有户籍限制后,我终于理解为什么我每次参与一些事业单位项目和事业单位会议时会遇到语言交流的问题。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事业单位招聘以户籍作为限制,而后进入事业单位大多都是上海人,逐渐形成上海圈,而后再招聘又把可以与上海同事交流作为一个选择条件,来来回回。”

  不过,这种针对户籍和地域的限制正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2011年年底,山东省邹城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对生源和户籍作出了地域限定就遭遇了网友的质疑,也有媒体对此进行了监督性报道,这些批评和监督使得越来越多地区的人事部门在设置报考条件时变得更加开放。

  记者查阅了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就发现了新的变化——公告虽然强调曲靖户籍,但也规定如果是曲靖市外户籍和生源的考生,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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