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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增城原副市长涉嫌受贿近1500万元被起诉


[  南方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8/15  ]    
去年被纪委带走调查的广州市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涉嫌受贿近1500万元,被以受贿、滥用职权两罪移送起诉。广州市黄埔城管系统中两名干部受贿同样已移送司法程序处理。广州市检察院昨日下午通报了近期集中起诉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

  在集中起诉的商业贿赂中,重大典型案件还有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原局长刘配杰受贿案、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原局长刘晓金受贿案、番禺区沙湾镇蚬涌村村委会原主任何炳华、番禺区沙湾镇原副镇长何维臻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被控受贿和滥用职权两罪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刘荣照先后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其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以所谓投资入股的名义参与土地开发,承诺为房地产商解决开发房地产问题,为房地产商拿地搞商业开发及利用“三旧改造”政策进行房地产开发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增城奔马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湛某某、广州市汇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列某某、广州市现代城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刘某某等12间公司13人的财物,共索取或收受相关公司人员贿送的人民币1437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1万元、新加坡币3000元。

  2004年间,增城市政府决定整合、出让该市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3000多亩的闲置土地,当年底,刘荣照时任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擅自决定短期引进私人资金参与政府土地整合。

  2004年底,刘荣照和同案人顾恩洪(另案处理)与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陈就泉(另案处理)商定,由刘荣照象征性出资50万元人民币私下与陈就泉共同整合该89亩土地。荔城街道办共向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支付1253万元。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和其他费用,陈就泉实际获利478万元。

  多名落马官员疑因一开发商

  去年4月8日,刘荣照被广州市纪委带走调查时,消息人士透露刘荣照是因增城石滩镇商业核心区原氮肥厂地块的相关问题被调查。该地块是增城旧城改造项目,其后建成“石滩第一城”综合商住小区。在检察机关公布的一长串行贿人名单中,其中之一是广州汇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正是“石滩第一城”的开发商,法人代表为列进洪。

  此前已开庭审理的增城市地税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潘伯长和增城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黄文光的受贿案,列进洪均牵涉其中。司法机关对其正进行另案处理。

  纪检部门此前曾表示,正是通过查处增城市地税局长潘伯长违纪违法问题,顺藤摸瓜,查处了增城副市长刘荣照、市地税局副局长赵广球、稽查局长黄文光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

  南都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穗检宣

  刘荣照其人

  有人说他干练 有人说他强硬

  据官方简历,刘荣照于1964年10月出生,广东增城人,学历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专业),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在广州市司法学校学习并中专毕业后,进入增城司法系统。历任新塘镇副镇长、镇长,荔城镇和荔城街道党委书记等,2010年3月当选增城市副市长,分管国土房管、土地储备开发、“三旧”改造等多个工作。

  对其工作作风,该市基层公务人员比较认可。“他任荔城街书记时,荔城形象有很大改观,当时增城的绿道,就最早出现在荔城街。”有公务人员表示道,刘荣照干练敢于碰硬。在广州创文中,荔城街各项指标也不错。在其担任副市长后,给人的印象依然是直截了当。

  但在民间,刘荣照的口碑并不大好。增城有被征地的村民曾向媒体反映征地补偿不公,2011年春节刘荣照曾向他们扬言“你们不搬就等死吧”。

  相关新闻

  黄埔城管局局长卖四个官收19.4万元

  昨日,广州市检察院还通报了黄埔区城管局局长刘晓金和调研员刘配杰受贿、原番禺区沙湾镇蚬涌村村委会主任何炳华和原番禺区沙湾镇副镇长何维臻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等三件案例。

  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间,刘配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中标公司有关人员贿送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26万元。

  刘晓金于2005年3月至2011年7月间任黄埔区食药监局局长,2011年8月始,任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兼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黄埔区分局局长。

  2008年9月至2012年春节期间,刘晓金多次收受药店经营人员、公厕保洁项目中标公司人员等贿送的好处费42.3万元及港币6.4万元。

  经办法官表示,在刘晓金的5宗受贿罪行中,4次发生在黄埔区药监局局长任上。他接受4名下属共计19 .4万元的贿款,将科级干部的职位“卖”给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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