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司机撞人后运走埋掉被判交通肇事获刑4年10个月


[  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12/7/3  ]    

警方挖掘受害人尸体现场。 图片由法院提供


  中国品牌总网讯:去年12月20日,太仓市沙溪镇发生一起性质恶劣的交通事故,一家化肥厂的司机吴天国驾驶一辆低速自卸货车运货途中,将一名男子杨某撞倒,吴天国担心赔偿问题,为掩盖违法事实,竟然将杨某抱上货车,带回单位附近掩埋。该案在审理刑事犯罪阶段,被告吴天国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后因法医鉴定杨某致死原因系车祸,吴天国的故意杀人罪得以排除。太仓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吴天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实习生 刘迪迪 扬子晚报记者 彭昊

  案件回放

  害怕赔偿,肇事司机偷偷埋尸

  2011年12月20日傍晚时分,家住太仓沙溪镇半泾村的老杨出门前往附近的单位,这一去便没了踪影。12月21日上午8点19分,杨女士来到太仓市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报案,求助寻找“失踪”的父亲。杨女士说,她的父亲今年才56周岁,身体一贯不错,耳不聋,眼不花,生活规律。一夜之间失踪让人非常着急。为尽快找到老杨的下落,民警迅速赶赴杨女士所居住的沙溪镇半泾村一探究竟。民警说,走访后得知老杨大约是在20日的傍晚5点半到6点这段时间从家中离开,于是随即让杨女士帮着联系所有老杨可能去的地点,结果一无所获。

  正当民警展开调查时,一位名叫徐永强的人来到老杨家,他是太仓沙溪镇半泾村一家金属制品厂的看门人。其所在的这家金属制品厂距离老杨的家不远,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详谈之下,“老徐”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12月20日傍晚,轮到徐永强上夜班,傍晚6点是他准时打卡的时间。怕迟到的他一路小跑到厂门口,突然听到背后传来“嘭”的一声,吓了他一跳。“我望过去,是一辆卡车模样的车子撞倒了一个人。那个司机很快下了车,抱起那个人。”

  随后,民警让徐永强带路,来到当时的事故地点。徐永强说,要是在平时,他肯定要跑过去看看的。但是当时急着到厂里打卡,就没前去。他想等一下从厂里出来再看情况,可等再出来的时候,那个撞人的车子和被撞的人都不见了……

  “被撞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杨女士的父亲。”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会同太仓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展开了案件的先期侦破工作。在全体办案人员的努力下,案件渐渐清晰起来:在徐永强所描述的时间段里,共有三辆汽车进入排查范围。三辆车前后通过的误差时间不超过2分45秒。而最符合徐永强描述的车辆只有一辆——牌照为“辽BX53X”的蓝色农用卡车。随着嫌疑车辆的确定,12月27日晚,民警在太仓沙溪镇岳王管理区某有机复合肥料厂,找到了“辽BX53X”的蓝色农用卡车司机吴天国,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警方介绍,吴天国来自盐城,今年34岁,性格有些内向。在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面前,吴天国的防线很快不攻自破。据其称,事发后几天,他始终吃不下睡不好,半夜里一直做噩梦,精神状态非常差。吴天国交代说,他在太仓打工3年,车子是他花4万元买的二手车。出事当天,车子开得有点快,发现前面有个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据其称,将老人撞倒后,他下车看老人一动不动,喊了几声也没有应答,认为老人已死亡。为了掩盖罪行,他将老人抱到副驾驶座上,将车开回厂里卸完货,待吃过晚饭后,他又出去将老人掩埋在厂边高压铁塔下。

  吴天国还告诉警方,自己是一名退伍军人,近况也很艰难,因为担心撞人后面临的巨额赔偿,才想到了埋尸。12月28日凌晨,太仓警方在吴天国的指认下,在一座高压铁塔下找到了56岁死者老杨的尸体。

  案件4问

  撞人后埋尸 是否涉及

  涉嫌故意杀人 NO

  交通肇事罪 YES

  涉嫌毁灭证据 NO

  侮辱尸体罪 NO

  针对此案,太仓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天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但是,这起性质恶劣、情节特殊的交通肇事案的背后,还是给人以不少疑问:当时吴天国撞人后杨老伯是否已经当场死亡?案件定性为交通肇事,但是否为“活埋”而涉嫌故意杀人?同时,吴天国肇事后举动应当也涉嫌了逃逸罪,判决时有没有考虑进去?此外,吴天国随意掩埋受害人尸体,是否还触犯侮辱尸体罪?针对这些疑问,该案的承办法官接受记者采访,并一一予以释疑。

  1 是否“活埋”而涉嫌故意杀人?

  尸检报告认定“交通事故死亡”,排除故意杀人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农妇吃政府食堂被拘案开审,警方称...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男子持枪抢劫逃亡9年后晋升格尔木联...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