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适度放开原油进口限制等利于民资准入的政策文件,其中包括允许民营企业参与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的申请与分配,借以促进经营主体的多元化。”日前,一位接近国家能源局、参与该政策研究制定的专家向《华夏时报》记者独家透露。
耐人寻味的是,5月3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签署西气东输三线工程项目投资人合作框架协议,开创了全民资本投资于大型央企国家重点项目的新模式,这也标志着石油石化领域对全民资本及民营资本的开放迈出重要一步。
或许,这一步仅仅是个开始。
利好民资
据悉,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由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起,集中代表民间多方出资人利益,各民间资本均可通过该平台进入中石油等能源基础设施领域。此次西气东输三线项目不仅引入了大量民营企业的资金,还吸引了中国工商银行募集的私人理财资金进入,同享收益,共担风险,体现了国有项目全民共享。
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廖永远表示,此次合作后,中石油将继续探索,积极为所有有兴趣进入的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引导国有和民营资本共同参与。
但现实是,石油石化行业被“石化双雄”长期垄断。本报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分会了解到,目前我国只有中石油和中石化有原油进口权,中石化公司只有原油进口代理权,而地方炼化企业都不能进口原油。
以山东为例,2010年山东地方炼厂企业全年实际加工原油2400万吨,但国家分配的原油配置指标仅有179.3万吨,国产原油给地方炼厂的配置计划指标很少,无法满足地方炼厂的加工需要。
“目前,地方炼化企业没有勘探开采业务,只能局限于中游炼制环节,地方炼厂缺少成品油市场销售权,销售终端建设不起来,销售渠道也不畅,这些都直接限制了地方炼化企业的发展空间。”山东地方炼厂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数月的调查研究,并且草拟了适度放开原油进口限制的细则措施。
据上述参与政策制定的专家透露,即将公布的文件要求允许非国营贸易配额的原油进口后在市场上流通,供应地方炼化企业自主加工和销售。他还说,在讨论过程中,甚至有人士建议取消非国营贸易配额的原油进口要由国有石油集团统一销售和供应炼厂的规定,“但该规定最终能不能出现在正式的条文中还不确定。”
也有企业反映,石油产业链的增值环节在终端,大型石油公司产业链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不但销售自身生产的油品,而且从事大量油品贸易,在终端环节中获取高额利润。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民营企业。而逐步开放下游业务将是大势所趋,上述专家向本报记者透露,有关部门将制定政策,在发挥大型国有石油企业的骨干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成品油批发领域,这其中包括,加快取消原有炼厂分配制度和定价审批制度,还有就是允许有资质的民企和国企在批发和零售市场上自由竞争。
重在落实
石油石化领域的开放,只是能源局的一项工作。记者还了解到,此外,能源局还正在制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