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5日,自称被董静欺骗的购房人出具联名手印,称将维权。本报记者 韩萌 摄
本报2009年1月6日曾就此事进行报道。
一个拆迁公司老板,一名房产中介店长,再加上一位物业公司经理,在三年时间内涉嫌以帮助购买广渠门回迁房为名,骗取160余人7000余万元。经过近三年的侦办,今日,董静、郭辉、冯伟等人涉嫌诈骗案将在市一中院公开宣判。
160余名被害人、7000余万元涉案款项、广渠门回迁房项目,把这些连在一起的,是一个名叫董静的女人。
根据本报此前的报道,多名被害人称,董静曾承诺能帮他们低价买到广渠门一处回迁房。被害人梁洛(化名)回忆,他于2008年8月21日将购房款交给了董静,当时“委托购房协议书”上的甲乙双方分别为“北京嘉晖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晖公司’)”和梁洛,并盖有甲方的公章。
协议书显示,乙方以每平方米8000元的价格,委托甲方购买广渠门危改小区一套一居室。同时董静口头承诺,2008年11月30日前,将安排梁洛与开发商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正式的购房合同。可直到当年12月份,梁洛也没签上合同,随后董静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