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

特价品不让试引不满,律师:应享受同样权利


[  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11/3/1  ]    ★★★

        摘要:中消协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消费者购买的特价商品也是正常商品,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权利,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对不起,这个是特价服装,不能试穿。”最近,商场冬装或旧款服装都开始了大规模的折扣让利活动,被商家一贯引为惯例的“特价品不退不换”,如今又延伸到了“特价品不能试穿”,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

  “那件毛衣能拿下来给我试试吗?”昨天上午,消费者郑女士在西单某商场的一家女装专柜要求试穿衣服时,遭到了销售人员的拒绝:该款毛衣打三折,为特价品,不能试穿。合不合适,消费者只能“看”着办。

  记者随后也走访了多家商场发现,不少服装店都打出了“特价品不能试穿”的规定,店员都表示:“这是规矩,我们也没办法。”“那如果买回去不合适怎么办?”“不会不合适的,您平常穿多大的,我给您找件合适的。”“万一不合适呢?”“如果我们还有合适的号,就给您换,如果没有了,那就没办法,特价品是不退的。”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消费者购买的特价商品也是正常商品,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权利,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只要是不影响商品的再次销售,消费者都应享有与正价商品一样的试穿权利,商家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记者舒芳静)

  (北京日报)
 

    
 

       

         

          
 

              

 

男装招商 女装招商 童装招商 休闲装招商 运动服招商 皮鞋招商 女鞋招商 男鞋招商 童鞋招商 鞋材招商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保监会拟治理车险踢皮球,无责免赔...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欧盟封杀诱发性早熟BPA塑料奶瓶,京...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