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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非上市门店管理协议延两年


[  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1/1/3  ]    ★★★

        摘要:据了解,上述双方最早于2005年3月订立上述管理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以成本价向对方供应电器产品。不过该协议中还明确强调,双方均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以终止协议。

  本报讯 (记者牛颖惠)国美高管层与公司创始大股东之间主要分歧终于在2011年之前全面解决。2010年12月31日,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对国美非上市门店管理协议续至2012年。据悉,对非上市门店的统一管理将增加整个国美电器未来运营的稳定性,公司全面告别危机状态。

  2010年的最后一天,国美在港交所刊发公告指出,公司与黄光裕控股的北京国美所订立的总采购协议和总供应协议续至2012年底,同时将总采购和总供应交易2011年和2012年金额上限分别上调至8亿和10亿元人民币,2010年该限额为6亿元人民币。新协议的总采购和总供应交易金额平均每年增加30%左右,这意味着未来双方合作空间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上述双方最早于2005年3月订立上述管理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以成本价向对方供应电器产品。不过该协议中还明确强调,双方均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以终止协议。

  以前,在国美控制权大战中,非上市门店未来的去留一直是黄光裕家族争夺公司控制权最大的砝码。根据此前公布的信息,国美非上市门店覆盖131个大中城市,不包括香港及澳门地区370间门店,其经营利润在整个国美电器中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去年11月,国美高管层与黄光裕一方达成合作备忘录,增加黄光裕方面提出的邹晓春、黄燕虹进入国美董事会,黄光裕家族方面则提出“无意终止集团与非上市门店之间任何订立的任何现有集团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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