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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购新鞋质量有问题半年后才投诉


[  东莞时报    更新时间:2010/11/24  ]    ★★★

        摘要:市消委会提醒你,首先要注意妥善保管购物、修理、换购的发票、收据凭证等消费证据。可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相机等对拍现场情况照片等,保存有效证据。

  11月24日讯,发生消费纠纷,如果拖延解决的时间,往往导致证据缺失、情况恶化、超过时效等状况,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换过的鞋子商家不管?

  今年5月1日,方小姐购买了一双皮鞋,不到1个月因质量问题换了一双。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方小姐找商家要求退款,商家竟然以“换过的鞋子不管”为由拒绝退款。

  鞋子问题一直拖着得不到解决,直到11月中旬,方小姐才将购鞋的纠纷投诉到市消委会。

  不过,市消委会调查了解后难以支持方小姐退货的诉求。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解释,虽然鞋子暂未列入“三包”产品之列,但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制定并实施的《商业企业鞋类、箱包类商品服务技术规范》的地方标准,规定“7天包退,售后服务期限至少为30天”。但是方小姐的问题一直拖到现在才投诉,已经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时间。

  提醒  自行协商不成要及时投诉

  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如何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解决?

  市消委会提醒你,首先要注意妥善保管购物、修理、换购的发票、收据凭证等消费证据。可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相机等对拍现场情况照片等,保存有效证据。

  如果自行协商不成,要及时向消委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以便于消委会及有关部门及时展开调查,取得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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