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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入户调查结束


[  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0/11/10  ]    ★★★

        摘要:对于“超生”、“偷渡”等人员,负责人称,普查获得的信息不能作为实施处罚等的依据,不能作为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中新社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 杜燕) 本月1日零时开始的中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将于11月10日结束,中国官方首次将在境内的港澳台、外籍人员纳入普查范围,并采用先进的光电录入形式确保数据的真实、精确。

  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9日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上通常采用户主法和普查员法两种普查方法,前者是户主自行填写普查表,普查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分发、收集和审核,像美国要采用邮出、寄回的办法。

  负责人称,中国内地此次采用发展中国家较多使用的普查员法,即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港澳台及境外人士调查方式与内地居民一致,也是入户登记。

  本次人口普查采取长短表结合。他称,绝大多数居民要填写短表,用于全面调查的问题,包括户别、本户应登记人数、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本户住房建筑面积等18个项目。

  另外,还将抽取10%的居民填写包括45个项目的长表。他表示,除包括短表的项目内容外,长表还有反映人口的迁移流动、身体健康状况、就业状况、妇女生育状况和住房情况等指标。中国内地从第五次人口普查首次采用长短表结合的方法,此次继续沿用这一方法。

  在华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不包括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需要填报供特制的普查表短表,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来大陆或来华目的、已在大陆或在华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份或国籍、过去六个月回港澳台居住时间、行业、职业等内容。

  距离上一次人口普查已有十年之久,中国内地人口在结构和规模上发上了巨大变化,如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呢?

  负责人称,为保证人口普查的数据质量,并维护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北京专门制定工作细则,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凡不合格的数据必须返工,直至达标后方可转入下一工作环节;同时,以自查、互查、议查三种方式,对普查登记结果全面复查,发现差错,经入户核实后,予以及时更正。

  他还称,本次普查采用光电录入形式进行普查数据的录入,可以有效避免人为修改普查数据,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登门入户的数以万计的普查人员,都是经过培训、考核,有些还要求掌握一门或几门外语,以便顺畅得普查外籍人员。

  提到困难,负责人表示,与前几次普查相比,人户分离的现象非常突出,普查对象不在家等等,都增加了调查的难度。

  据悉,为了解流浪人员的情况,北京多部门联合实施“零点行动”,对包括在救助机构内的流浪精神病人、患有智障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孤儿以及露宿桥头、桥洞、车站、码头等没有固定居住地的流动人员等四类人员进行人口普查。初步统计,2300多名流浪乞讨人员接受了人口普查,基本覆盖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

  对于“超生”、“偷渡”等人员,负责人称,普查获得的信息不能作为实施处罚等的依据,不能作为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据悉,中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调查涉及约13.5亿人,是和平时期最大的一项社会动员活动,总预算约80亿元。按照中国全国人口13亿计算,平均每人经费6元左右,人口普查的经费在全世界范围内较低,普查员每天平均30元左右。北京此次人口普查投入2亿多元。

  11月10日,持续10天的入户调查将结束;从2010年12月起,进入数据的汇总和资料的开发利用阶段;到2011年4月底,主要数据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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