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义,控制的幅度(有时称作管理的制度)是指直接向一个管理人员汇报工作的人员多少。管理人员控制幅度的大小显然影响着组织单位或部门的数量与分布,以及组织机构内行政层次的数量。因此,部门的结构影响着组织机构内信息沟通路线的长度,因为信息必须沿着指挥系统向上或向下通过若干组织层次,而通过组织层次的数量就体现了沟通路线的长度。
在一个特定的组织机构中一个管理人员控制的幅度越大,管理的层次越少和沟通的路线就越短。相反,控制的幅度越小,管理的层次越多,沟通的路线越长。因为管理人员拥有的知识、能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所以他可以有效地监督人们的数量将有一个极点。若超出了这个极点,那监督的质量,以及其它种种事情的质量必将下降。
事实上,并没有"理想的"控制幅度。那么,怎样来确定控制幅度的大小呢?经验表明,管理人员在可以有效地监督多少人员方面有着相当大的差别。一些管理人员可以监督10~15人(或更多一些);另一些管理人员则只能监督5~8人;而还有一些管理人员连1个人也不能监督,他们只能勉勉强强地管理自己!
虽然,控制幅度过窄将会导致庞大的组织结构(具有多层次),但是,这样确实有助于更快和更有效地解决问题与集聚成绩。然而,严密的监督,易使组织成员变成"看上级眼色行事的人"。另一方面,控制幅度太大将导致一个松散的组织结构。这种类型的组织结构有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主动性和承担对自己工作应负的职责。
在特定情况下,控制幅度取决于以下各种因素:
(1)监督才能(能力);
(2)下属人员的才能(能力与技巧);
(3)被监督活动的复杂性(活动越复杂,控制的幅度就越窄);
(4)活动合并的程度;
(5)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非管理性义务的范围;
(6)人们和单位对个人时间的要求;
(7)工作标准的适度;
(8)授予职权的大小;
(9)可利用的辅助援助;
(10)组织机构内标准化程序的程度;
(11)管理人员所处的管理层次(一个人在组织机构中的地位层次越高,他的控制范围就越窄);
(12)组织机构的财政能力(控制幅度越窄就意味着管理人员越多和代价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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