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印尼女佣多次与12岁男生发生性关系,或获刑10年


[  中新网    更新时间:2010/5/13  ]    ★★★

        摘要: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报道,一名27岁的印度尼西亚女佣涉嫌在半年时间内,多次与年仅12岁的主人发生性关系,于12日被告上法庭。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报道,一名27岁的印度尼西亚女佣涉嫌在半年时间内,多次与年仅12岁的主人发生性关系,于12日被告上法庭。

  据报道,本地过去曾发生两起类似案件,但这次受害男生年纪更小。被指控的女佣涉嫌在他11岁和12岁时,对他进行性侵犯。

  本案被告去年2月到新加坡东部组屋一户人家工作。她被指在去年6月底到12月25日间,在男生同意下,多次与他发生性关系。

  报道指出,被告戴眼镜,蓄短发,身材中等。她没有律师代表,法官谕令她本月19日接受审问,准她以2万新加坡元获得保释。

  为保护受害者,男生姓名以及可能泄漏他身份的资料没有被透露。

  据报道,被告涉嫌在去年6月底开始对男生做出性侵犯及猥亵行为,当时该名男生只有11岁。此外,被告被指在去年12月中旬与男生发生性行为,当时他已满12岁。

  被告面对三项抵触刑事法典第376A(1)(c)节条文及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状。有关的刑事法典条文是为保护16岁以下的男女。成年女性若与未成年少男进行侵入性行为,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属违法,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或被处以罚款,或两者兼施。

  报道称,2009年2月23日,一名32岁的女教师在2个月内先后6次与15岁男生发生性关系,被判处10个月监禁。她是新加坡首名与16岁以下少男发生性关系,而被治罪的女性被告。

  同年4月8日,同样是一名32岁的食堂女小贩助手2周内7次与13岁少男发生性关系,被判坐牢10个月。

 

 

http://www.ppzw.com/index.html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港两妓女惨遭迷药毒杀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产妇临盆市民街边围产房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