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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嫖客性侵雏妓,被判刑15年后烧炭身亡


[  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0/5/3  ]    ★★★

        摘要:台南县一位单亲母亲“阿婷”(化名)三年前把就读初二与小学的三名女儿“推入火坑”进行卖淫。一名65岁林姓嫖客还参与介绍性交易,一审被判刑十五年。他疑因官司压力及罹患糖尿病,二审宣判前烧炭身亡。

  中新网5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县一位单亲母亲“阿婷”(化名)三年前把就读初二与小学的三名女儿“推入火坑”进行卖淫。一名65岁林姓嫖客还参与介绍性交易,一审被判刑十五年。他疑因官司压力及罹患糖尿病,二审宣判前烧炭身亡。

  台南高分院今年三月底辩论终结,四月十四日宣判,林姓男子却在四月一日被发现烧炭自杀死亡。检察官查验时,家属说可能是久病厌世。

  据指出,案发后,林姓男子曾被村民指指点点,骂他“老不羞”,他因而不太出门,一审判十五年,心情更是沉重,诉讼中曾表示压力很大,担心被判重刑,却又否认犯行;最近他因糖尿病,走路不方便,曾向家人表示想“死了算了”。

  “阿婷”(33岁)2006年至2007年间,介绍许姓男子(61岁)与13岁的大女儿性交易四次,少女虽然抗拒,许仍硬上,每次五六百元新台币。2007年10月间,“阿婷”还将读小学三年级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带到旅社,供许某性侵及猥亵。

  “阿婷”另介绍林姓男子与长女性交易两次,另带次女与小女儿到旅社与林某性交易,两姐妹向林某表明不愿意,但也遭性侵及猥亵;林某还充当淫媒,介绍当时已78岁的胡姓老人猥亵“阿婷”的长女。

  台南高分院日前判决,许姓等嫖客三年至二十年徒刑不等。许姓嫖客一审被判二十年,他在高分院审理时仍否认犯行,法官认为无悔意,判刑二十年,是台湾迄今判刑最重的嫖客。“阿婷”一审判刑十二年,正在服刑;三名女儿被安置,持续接受辅导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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