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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少年遭父亲恋人硫酸毁容,跳30米高渡槽自杀


[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5/8/8  ]    
    5日,雅安市名山县法院对一起发生在9年前的伤害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詹晓娟因向一名11岁的无辜儿童泼浓硫酸,构成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凶手最终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被她伤害的孩子却无法看到这一幕了,因为他在16岁时带着痛苦离开了这个世界。

  事发:毫不手软硫酸泼向孩子脸

  被硫酸毁容的孩子叫卢鸣宇,是名山县建山乡安乐村卢树军的儿子。1990年5月卢树军和前妻离婚后,卢鸣宇随父生活。1995年,卢树军在原雅安市(即现在的雨城区)公安局羌江派出所当联防队员。4月的一天,卢树军在公交车上与当时在雅安制浆造纸厂的待业人员詹晓娟认识。很快,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后来,詹晓娟不断向卢树军提出结婚的要求,但卢树军始终没有明确答复,还曾为这事发过脾气。

  这使詹晓娟对卢树军十分不满,她开始谋划将火气烧向卢树军年仅11岁的儿子卢鸣宇。1996年3月6日上午11时,在名山县建山乡中心小学读五年级的卢鸣宇正在上体育课。詹晓娟来到操场,拿出糖果给卢鸣宇吃。正当卢鸣宇将糖果分给其他同学时,詹晓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毫不手软地泼向卢鸣宇,造成他面部、左手和双足等多处灼伤。顿时,惨叫声响彻校园,老师和同学立刻将卢鸣宇送到建山乡卫生院,其他人将詹晓娟扭送到派出所。

  突变:就医逃脱化名躲藏7年

  此事引起雅安社会各方高度关注。詹晓娟在1996年4月2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名山县检察院依法逮捕,羁押于名山县看守所。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詹晓娟趁外出到名山县人民医院就医之机脱逃。

  名山警方追击多时没有结果,1998年,名山县公安局在网上发布了通缉令。2003年8月4日,在外化名李梅逃脱多年的詹晓娟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名山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同年9月1日,经华西医科大学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詹晓娟患有精神病。2003年11月,因詹晓娟被鉴定为“无受审能力”,名山县检察院决定中止审查。

  凋零:不堪痛苦少年跳下30米高渡槽

  此事为孩子带来的不仅是身体的伤害,他幼小的心灵承受着难以言表的痛苦。卢鸣宇出院后,那张曾经稚气、逗人喜欢的笑脸只能在照片中去寻觅,镜子前的卢鸣宇不敢睁开双眼,他将家里的镜子全部砸掉。班上的同学开始疏远他,昔日的好朋友也不再和他一起玩了。卢鸣宇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渐渐变得少言寡语和孤僻自卑。除了上学,他不愿意在屋外多呆一分钟。

  虽然母亲不断劝慰他,给他鼓劲,并告诉他以后条件好了,一定带他去整容。但最终,悲剧还是于2001年3月6日发生了。当日上午,年仅16岁的卢鸣宇分别给父母留下遗书,来到名山建山初中操场上高达30米的渡槽上,纵身跳下……他在给母亲留的遗书中写道:“妈,你一直很疼我,可我这张脸总让我不快乐。因此,我决定离开你们……我不希望一辈子被别人当怪物一样看。”

  宣判:作案9年后凶手被判9年徒刑

  詹晓娟在2003年8月4日投案自首时,怀有身孕,按有关规定取保候审。2003年11月,名山县检察院又因詹晓娟精神病问题中止了审查。受害方家属对检察院这一举动表示质疑,并结合詹晓娟的平时行为发现其并无精神病迹象,所以,受害方家属一直四处上访,要求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2005年,名山县检察院和名山县公安局经周密调查后,终于发现詹晓娟的行踪,她在成都一家超市里上班。今年6月14日,名山县检察院决定对詹晓娟实施逮捕,并将其押回名山。8月5日,名山县法院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詹晓娟有期徒刑8年,以脱逃罪判处2年,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

  ■采访手记

  9年后的宣判,天堂的你能听见吗?

  宣判当天,天空下着蒙蒙细雨,多日的暑热透着些许的冷。在无辜孩童卢鸣宇遭受伤害9年后,凶手终于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这个消息并不能令孩子的亲属感到欣慰,因为孩子已经离世4年了。宣判后,孩子的亲属们哭泣着,哭声与雨声交织,向空寂的天空传去,但这个迟到的审判,卢鸣宇能听见吗?如果他没有被泼硫酸,如果他没有自杀,他今年该满20岁了,正是他风华正茂的时候,他或许正坐在大学教室里聆听讲座,或许正和母亲一起聊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地群众普遍认为,虽然案子解决了,但留给人们的思考还有很多很多。为什么成年人的感情纠葛会伤及无辜的孩子?为什么孩子在受到心灵伤害后,无法摆脱阴影?为什么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会有如此多的社会压力,并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为什么案件要在9年后才得到解决? 文/图记者涂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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