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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网购别被纠纷“网”住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0/3/15  ]    ★★★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公磊、李京华)网络购物的便捷使许多消费者对这种新兴的购物方式情有独钟,但由于各种监督机制不健全,与此相伴的往往是纠纷不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对审理的各种网购纠纷进行总结,提示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选择诚实守信的卖家,避免被纠纷“网”住。

  北京朝阳区法院的法官建议,网购经验不足的网友首先要选择那些网站本身就是卖家,而且工商登记信息在网上公布完整、已经建立较好信誉的卖家,并且最好选择货到付款方式。如果选择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的卖家,网友应该首先选择那些交易措施维护较好的网站。现在很多交易平台网站都有卖家支付保证金、付款中介担保、网站先行赔付等保障交易安全的措施,在这样的交易平台上网购就多了一层保障。如果没有这些措施,网购发生问题多半无法解决。

  同时,卖家的选择也有学问。网友应该首先看买家对卖家的评价,并非必须100%好评率,而是要看评价中有无反映卖家推卸责任、轻率的态度,对这样的卖家网友就要谨慎。其次,购买前一定要和卖家进行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对商品质量进一步确认,出现问题后怎样解决。也可以聊更多问题,借机了解卖家的服务态度和“卖品”,如果聊得不投机就要果断换店。

  最后是网购的证据问题。与卖家聊天的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据,对那些还没有验证可靠的交易,网友绝不能将聊天记录删除,必要时还可能需要公证。一旦发生诉讼,这些证据可以通过提交电子数据及其打印件的形式出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事实。另外,网友也不能轻易将出问题的货品返还给卖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后再交还卖家,避免卖家事后“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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