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三大运营商手机业务中,手机卡设有效期基本被视为行规。除了实名制的全球通、天翼等相关套餐可先透支后消费,其他智能网卡号几乎都要充值后方可使用,而且存在有效期。
据南方日报报道 目前三大电信运营商中,手机卡设有效期为行规,多数非实名制号段一到期,即便有余额也须再充值方可使用。有律师表示,如果产品没有任何优惠,运营商理应取消有效期等限制条款。市消委会专家指出,现在很多通信合同条款繁多,应该简化,让市民深入了解,以决定是否接受,避免纠纷。
据悉,目前三大运营商手机业务中,手机卡设有效期基本被视为行规。除了实名制的全球通、天翼等相关套餐可先透支后消费,其他智能网卡号几乎都要充值后方可使用,而且存在有效期。
据介绍,电信方面189等部分号段为可透支的后付费卡号,153则为预付费的套餐,如充值11元—30元延期60天;充值300元则延期1年等。“正常使用的话,50元在3个月内都会用完,”电信客服解释,“设有效期主要是因为号码段紧张,防止有人开号长期不用,浪费资源。”
移动公司情况也类似,10086客服介绍,如神州行充值30元—50元可延期90天,充值100元则可延期180天,依此类推,“这是公司规定”。此外,一般手机卡停机后会有90天的保留期,过期不充值卡号将作废。
来自广州律师协会的一位律师认为,假如产品有优惠,如充值卡面值100元只卖30元,那么设置有效期的限制还能说得过去,就像地铁月票或超市购物卡一样,当然前提要告知有这限制条款。但是,如果没有任何优惠,运营商不应单方面设定条款,限制消费者使用权利,最好取消手机卡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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