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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赴宴醉死,警队为其申报烈士


[ 成希 南方网    更新时间:2009/12/14  ]    ★★★

   手机看新闻这是工作之余的活动,我们的行为也并没有违反公安部的五项禁令,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我们有社交活动的自由。

   我们谁不愿意警队里有个烈士?我这个当领导的也脸上有光啊,这也能够多给家属争取点抚恤。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长谢飞勇

  “警长陈录生喝酒猝死,竟然被上报因公牺牲,甚至还要被评为烈士!”昨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内部人士向本报爆料,称该警长受西乡交警中队长谢飞勇之邀,与西乡街道麻布村领导在酒楼应酬,席间喝了大量洋酒轩尼诗,醉酒而亡。

  谢飞勇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宴席并非公务,之所以将陈录生上报因公牺牲和烈士,主要是想从名誉上弥补他,为家属多争取一些抚恤。但家属坚持认为,陈录生赴宴是公务,醉死是因公牺牲。

  “并未违反公安部禁令”

  昨日,一名爆料者联系本报,自称是西乡交警中队的民警。据其介绍,10月28日,陈录生休息,中队长谢勇飞将其叫到办公室,称麻布村领导集体请吃饭,要求他一起作陪,当晚一起赶饭局的还有其他3名交警及3名协管队员。麻布村领导给交警备上洋酒,每瓶价值2000元以上。陈录生酒量很好,遭到众人围攻,酣醉躺倒在旁边沙发上休息,其间停止呼吸,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西乡交警中队长谢飞勇昨日接受采访,称饭局是由陈录生组织,他也是受其邀请。谢飞勇自称不好酒,隐约记得喝的是洋酒轩尼斯,但不知道轩尼斯的价格。

  谢飞勇说,之前为了工作,必须跟各个村的领导搞好关系,平常也经常跟各个村领导喝酒应酬,这没什么不妥之处,“这是工作之余的活动,我们的行为也并没有违反公安部的五项禁令,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我们有社交活动的自由!”谢队长表示,只是交警里这样死一个人,说出去有点不光彩。

  死者家属在警队设灵堂

  “每天哭哭啼啼,鞭炮声不断!”昨日,西乡交警中队附近的居民反映,最近两个星期,西乡交警队乌烟瘴气,每天都在大办丧事,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陈录生的弟媳陈小姐表示,陈录生被交警队定性为因公死亡,马上要被评为烈士,但警队赔偿数额很低,他们无奈之下只好按照家乡风俗,在哥哥单位设灵堂祭拜,设置了有10天之久,每天都放鞭炮。但陈小姐否认影响了警队的办公,称他们没有冲击警队机关。

  谢飞勇说,陈录生办事兢兢业业,认真负责,非常听领导的话,“每个领导都喜欢他,我也很器重他!”出事之后,谢队长称自己在交警系统声名扫地,一个月来没人愿跟他吃饭,搞得他脸上无光。

  中队民警都被要求捐款5000元

  “我们谁不愿意警队里有个烈士?我这个当领导的也脸上有光啊,这也能够多给家属争取点抚恤!”谢飞勇解释,“烈士”也算是给陈录生一种名誉上的补偿。陈录生去世两三天后,交警中队就打了报告,称陈录生当天上午和下午都在工作,晚上在跟麻布村书记谈工作,在谈工作的过程中猝死。报告请求上级将陈警官评定为因公牺牲,帮忙向民政部门申报烈士。

  为了多争取点赔偿,谢队长还向西乡街道办和宝安区打了报告,争取到了一部分抚恤。同时,以因公牺牲为由,号召宝安区交警大队的交警和协管员向陈警官家属捐款。谢队长称,当天晚上参加晚宴的人每人只愿意捐出5000元,后来通过他做工作,每个人捐出了10000元。而西乡交警中队的民警都被要求捐款5000元。但家属们将警队搞得乌烟瘴气,民警对此很不理解,现在都不愿意捐出一分钱。

  “是否因公”家属单位各执一词

  谢飞勇认为,陈录生确实不是因公牺牲,但这也是中国国情所致,每个单位都会这样处理。但死者家属对此否认,称陈录生是因公牺牲无疑,他受领导之邀,为了洽谈工作而去喝酒应酬,最后酒力不胜死亡,这肯定是因公而亡,理所当然是烈士。家属们强调,领导代表了单位,陈录生是受单位派遣喝酒。

  谢飞勇介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职警官去世的只能赔偿36万元,而家属简直是漫天要价。为了向交警施加压力,家属还带来一帮记者来到他的办公室,用镜头和录音机对着他,他将情况重复了一遍,家属们就在办公室拍桌子。

  谢飞勇说,他想了很多办法尽量多帮陈警官争取多的赔偿,但家属如今这样做,让他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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