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财经

外管局披露两起违法金额逾千万美元外汇大案


[  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5/8/2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首次公开披露了两起违法金额逾千万美元的大案。

  这两起重大外汇违法案件均发生于2004年。其中,天津华燊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虚假利润购汇汇往境外和以虚假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违法金额达1584万美元。国家外汇局对其处以罚款60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辽宁腾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违法金额达1034万美元,国家外汇局对其处以罚款12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据介绍,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范围限定在中国外汇管理机关已做出处罚、超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且发生法律效力的外汇违法案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重大外汇违法案件在其官方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开披露:违法金额巨大;同一案件构成多个违法行为;罚没款金额较大;被处以暂停、取消结售汇经营权或外汇业务经营权处罚的;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外汇违法案件。

  此前,国家外汇局在辽宁、河北和深圳三地开展了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国家外汇局此次宣布,对其直接办理或督办以及试点地区发生的2004年1月以来的外汇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披露。据悉,国家外汇局还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实现外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全面有效披露。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经济学家北大共识:今年保9%没问题...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张汉桥将出任...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