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青岛大学的大二学生小王在崂山某商店看中一双标价400元的加厚旅游鞋,当场试穿后感到很舒适 ,于是就让服务员拿了一双同样号码的鞋。“当时确实太粗心了,服务员拿了新鞋后我没看就去付钱了。”小王称,她回宿舍后才发现新鞋竟是“阴阳脸”,“两只鞋的颜色一只深,一只浅,色差非常明显。”
23日,小王赶到商店要求退换,可服务员却以“鞋子已穿过了,标签也撕了,鞋底被踩脏”等为由,拒不给退换。“400元是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这可怎么办呀?”小王直掉眼泪,随后小王向12315求助。
经执法人员调查,一双鞋子出现两种颜色,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商家应当承担全部责任。23日上午,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给小王另调换一双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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