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鞋网】前日上午,在荷花池经商、创建有商业网站的蔡女士,接到自称是某单位驻河北大名县办事处采购部长陈某的电话,对方拟采购3000双运动鞋。双方约定,陈某通过当地银行向蔡女士的账户预付15万元货款,这笔款到账后,蔡女士就向陈某电汇3万元回扣。
电话谈妥生意,陈某很快传给蔡女士两份采购函传真件,加盖有陈某所在单位的公章和标注单位开户银行账号。昨天上午,他向蔡女士传来的银行电汇回执单显示,陈某已在10分钟前,通过河北商业银行大名支行营业部,向蔡女士的银行账户汇款15万元。
“既然已经汇款,你就该兑现回扣。”陈某向蔡不断催讨回扣。银行的朋友告诉蔡,陈某汇款方式属跨银行、异地汇款,这笔预付款要在五六小时内才能达到蔡女士账户。在此期间,陈某还有机会撤走预付款。蔡女士决定等到预付款到账后才付回扣。陈某在接下来的两小时内,又向蔡女士拨打了多个催讨电话,最后关掉了电话,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记者查询到河北商业银行中山路支行营业部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河北商业银行在大名县并未设立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怀疑,“陈某”传真给蔡女士的银行电汇回执单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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