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扁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9月24日在移审庭裁定陈水扁继续羁押3个月,扁提起抗告。台湾“最高法院”10月8日撤销台湾高院裁定,发回高院重审。
高院承审扁案合议庭8日晚重开陈水扁羁押庭,经过数个小时的检辩攻防后,法院迟至9日凌晨才裁定:继续羁押陈水扁。陈水扁听到裁决,马上瘫软在座位上。
据悉,台湾“最高法院”撤销高院裁定的理由包括:高院法官审理时没有清楚交代陈水扁为何会逃亡;洗钱部分,高院合议庭也没清楚交代;陈水扁身为卸任当局领导人,仍有安全保卫人员随行,因此应不会逃亡。
陈水扁乘坐台北看守所的囚车,于8日下午540分左右进入台湾高院。他手持文件袋走下囚车时,面带笑容。
高院8日晚6时10分重开羁押庭。陈水扁一再强调不会逃亡,并保证“随传随到”、不会请假。他说,自己有那么多“国安”随扈,根本没法逃亡,又称自己不熟悉逃亡途径,旁听席哄堂大笑。为了证明自己没有逃亡之虞,陈水扁在最后还“恳求”法官,希望通过注销护照,让他免除羁押。
特侦组检察官称,陈水扁用“诚信”脱罪“太可笑”,扁家海外有太多资金未查扣,“绝对有可能逃亡”。
羁押庭当晚10时25分结束,随即由合议庭三位法官进行评议。今日凌晨20分许,合议庭认为,陈水扁所涉皆为重罪,在海外尚有大笔资产,仍有逃亡之虞,符合羁押要件,因此裁定继续将陈水扁羁押。扁将被还押台北看守所。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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