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昨启动活动:家电补贴不超售价一成;汽车最高补6000元
调查显示,家电“以旧换新”需求大。本报记者何建文摄
本报讯(记者/景小华见习记者/彭国华)继今年2月实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政策后,广东昨天正式启动家电汽车“以旧换新”。
记者昨天从省经贸委获悉,家电补贴不超过销售价格的10%,其中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此外,以旧换新汽车的补贴资金可从本月10日开始申领,每辆车最高补贴可达6000元,受理后15个工作日车主将可领到钱。
具广东户口均可享家电补贴
据悉,由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还没有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因此今年先在条件较成熟的北京、天津、上海等9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
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据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处长罗房枢介绍,凡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广东省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以享受家电补贴,而且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据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家电产品属于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范围。
省经贸委负责人表示,享受过“家电下乡”补贴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交旧购新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而运费补贴按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的数量定额补贴。
省经贸委副主任李向明表示,我省中标的家电销售、回收、拆解企业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加强沟通协作,把各个环节做好,确保回收旧家电100%送拆解处理,防止进入二手市场。杜绝恶意竞争、以旧充好、以假充真、倒卖制假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等坑害消费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