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大学教授嫖娼被拘状告公安局终审败诉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9/8/24  ]    ★★★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因嫖娼被行政拘留,大学教授朱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朱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驳回朱某诉讼请求,维持公安机关处罚决定的判决。

  2008年8月7日20时30分许,56岁的大学教授朱某在某公寓房间内与一名外国籍女子发生性关系并支付给女方1500元,经举报被某公安分局民警查获。该局经立案调查、询问等程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拘留14日的治安处罚决定。

  朱某不服该处罚,诉至一审法院。称其与该女子之间具有感情基础,双方发生性关系属于“一夜情”。该女子并非职业娼妓,自己也从未有过嫖娼经历,要求法院撤销该拘留处罚决定。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所称“一夜情”并非具体明确的法律概念,也不是否定卖淫嫖娼行为的法定抗辩理由。是否构成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以金钱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其次从双方结识的时间长短、交往期间的感情因素等角度判断双方是否具有感情基础。

  从本案现有证据看,朱某与该女子此前并不相识,二人结识的目的和动机仅是以金钱给付为条件和基础而发生性关系,以满足各自的非法目的。在客观方面,双方在短暂交谈后即发生性关系,该女子(已另案处理)亦在事后实际收取了朱某支付的1500元。因此朱某关于其与该女子之间存在感情基础,不存在卖淫嫖娼关系的辩解不能成立。公安分局在履行了立案、传唤及调查等程序,并综合考虑朱某实施嫖娼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是正确、适当的。据此,二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http://www.ppzw.com/mjzs/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保安文言文辞职信套用20典故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美国会弹钢琴肥猫蹿红网络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