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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通知:禁借体检在学校非法医疗


[  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9/4/11  ]    ★★★

  针对近日在一些地方出现的非法事件,教育部和卫生部昨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借健康体检或为小学生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为名,进行非法医疗活动。

  学生群体防治须经卫生教育部门同意

  据了解,最近一个时期,重庆、四川、甘肃等地陆续发生一些机构或单位借义务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为名,到学校进行非法或不规范医疗活动的事件。教育部和卫生部认为,这些事件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教育部和卫生部表示,因疾病防控需要,确需扩大体检项目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同级政府批准方可实施。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借健康体检或为小学生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为名,进行非法医疗活动。

  通知要求,学生常见病等疾病的群体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地方政府疾病防治规划,统一管理和实施。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群体性防治工作,必须事先经专家论证。如确有必要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防治,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治方案后,方可实施。

  组织学生群体服药须学生和家长自愿

  经批准后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等群体服药时,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

  教育部和卫生部表示,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需要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的,须由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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